2018-09-13
本是好心去帮助骑电瓶车摔倒的男子,没料到对方竟报警称是被他撞倒的。9月2日,浙江金华的小伙滕先生遭遇了这件令人气愤的事情。4天后,交警通过监控证实二人并未相撞,还了滕先生清白。但事件并未就此结束,双方又在道歉问题上发生分歧,滕先生认为对方妻子态度不好,决定起诉对方索赔1元。但摔伤男的儿子称,他母亲在警方做出事故认定的当天已经道歉,他自己也多次约滕先生出来当面沟通都被拒。滕先生依然坚持起诉。今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还原事件经过,也让双方当事人发表各自的看法。
事发:“我帮他扶起电瓶车
他还对我道谢”
滕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自己是一家通信公司负责宽带维护的员工。9月2日时下午快两点时,自己骑电瓶车去工作的路上,经过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时,突然听见后方有急促的刹车声,回头看见一位骑着橘色电瓶车头发花白的老人摔倒在地,谨慎考虑后,滕先生没有直接上前扶起他,而是询问老人身体有没有受伤,并帮他将电瓶车扶推到路边,老人随后自己站了起来还对滕先生小声道谢。
滕先生说,这时突然有一个路人过来指证滕先生,称看见他骑车撞倒老人,此时老人却站在一旁一言不发没有任何解释。气愤的滕先生当即拿起手机拍摄,要求路人再将指证自己撞人的话重复一遍做证据,这个过路人却开始辱骂起滕先生。
因为当时天气较热,滕先生让老人移到阴凉的地方后,老人决定报警,并且也认为是滕先生超车时撞了他。在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指证滕先生撞人的路人没有离开,一直骂他“不诚信、不道德,撞人了还不承认,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直到警察来之前才离去。
被冤:面对交警
摔倒者称是被小伙撞倒的
因为滕先生和摔倒老人各执一词,金华市交警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出警的王警官查看了事故现场并拍摄了照片,检查二人的车辆后,没有发现碰撞痕迹,但老人坚称自己是被滕先生撞倒的,于是王警官扣留了双方电瓶车,随后老人的儿子前来将其送去医院检查,滕先生没有跟去。由于工作用的交通工具被扣留,滕先生也没法继续上班,只能回家。事后滕先生得知,这名自称被他撞倒的男子姓曹,48岁,只是因为头发花白,自己把他误认成了老年人。
事情发生两天后,滕先生前去交警队写材料,遇到了曹先生的妻子,谁知对方开口就骂他:“没良心,两天了一句话都没关心过”,“事故的材料都是他口述请别人写的”等等,称丈夫骨折住院需要手术,要求滕先生垫付丈夫的医药费,加之滕先生当日骑车经过的路段恰好修路,监控探头暂时没有工作,滕先生又气又急,却百口莫辩。
结论:监控证清白
警方认定是摔倒者单方事故
9月6日,当时出警的王警官找到了事故发生路段附近钢材店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滕先生和曹先生一前一后骑着电瓶车在路上行驶,二人并未发生接触,突然曹先生的电动车倒地,于是滕先生停下车上前询问。根据监控视频,警方认定曹先生摔倒和滕先生并无关系,曹先生是单方事故。警方向滕先生发还了被扣电动车。
然而滕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让他气愤的是,曹先生的妻子到场看过视频以后连一句道歉也没有,他希望对方补偿自己的误工费和处理事故拖车费的要求,对方妻子反倒说:“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吧。”对此行为,滕先生当场表示要起诉曹先生一家人,并向她要联系方式,曹先生妻子却无所谓地表示:“那你去起诉好了。”“电话我不会给的,你自己去查吧。”
起诉:发帖子吐槽
有律师愿免费帮打官司
本是好心帮忙,结果不仅反被诬陷成肇事者,还白白耽误了工作。9月6日,滕先生将自己的经历整理成帖子发到当地的一个论坛上,除了感谢这次找到监控帮自己力证清白的王警官外,还表达了对自身遭遇的愤懑,并决定起诉曹先生一家:“现在我要代表一类人,去向另一类人讨一个公道,像很多网友讲的一样,目前讹人的成本太低了。”
同时让滕先生颇为无奈和生气的是,自己在停车帮助曹先生的过程中,被一名路人无端指证撞人和责骂,他对紫牛新闻记者说:“本来摔倒的男子站起来还对我小声说了句谢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路人一直在旁边说我撞他才觉得是我撞的。”在帖子中,滕先生说,这名路人欠他一个道歉。
发完帖后,一名律师联系上了滕先生,表示愿意免费帮他起诉。该律师告诉滕先生,经过查阅资料,可以帮助他从经济角度出发,尽力补偿滕先生的经济损失。滕先生也决定正式起诉曹先生一家,已经与该律师签过委托书。他的诉求是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目前,案件的材料已准备完毕,一定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警:
准备申请对滕先生进行奖励
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吕警官在接受紫牛新闻采访时,向记者介绍了交警处理此次事故的经过。
吕警官说,9月2日下午1点54分,警务平台接到报警,称婺城区解放西路发生一起电瓶车碰撞事件,市交警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林出警到达现场,当时两个当事人都在。王警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询问后,发现双方陈述不一致。曹先生说,出事原因是因为对方超车时,与他发生接触,导致其侧翻。而滕先生称,其正常行驶,看到后方有人摔倒后,于是上前帮忙扶起。现场,曹先生还表示,身体右侧有扭伤,觉得吃不消,需要去医院。
因为双方陈述不一致,所以当时按照交通事故先受理。王警官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认为监控是还原事实最好的一个证据,于是决定调取监控,但在查询警方监控时,发现因道路施工,监控处于失效状态。紧接着,为了还原事实真相,王警官又调取了沿途的商家监控,经过多次查看,发现其中有一商户的监控正好对着出事的方向。
反复观看现场视频后,最终,交警认定,此事故是曹先生的单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吕警官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曹先生看完监控后,对于警方的认定也是比较认可的。
至于是否主观恶意讹诈?吕警官认为,在调查过程中,感觉曹先生在摔倒时,对当时的出事情况可能判断不是太清楚,“双方车比较近,曹先生搞不清楚当时的状况,可能性也存在 。”
对于滕先生乐于助人的行为,交警方面认为值得赞赏。“我们准备与市里征信管理部门联系,将滕先生主动救助的行为申报给征信系统,对他进行奖励。”吕警官说。至于路人为何会在现场指认滕先生撞了人并谩骂,不得而知。到底是因为看错了,还是其它什么原因,一直是个谜。交警在调查过程中,也没有找到该路人。
摔倒者儿子:
不是恶意讹诈,愿公开道歉
对于是否想讹诈,曹先生儿子在接受紫牛新闻采访时,表示不认可。他认为自己父亲事发时并不了解摔倒的原因,才会打电话报警。“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父亲为什么会倒在地上,他自身也不确定,所以才报了警,并不是说一定要讹人,我父亲也不是想讹人。”小曹认为,是父亲因为不能确定摔倒真相,所以才需要通过交警来确定。
对于交警最终认定是曹先生单方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小曹说,他们一家也是接受的。“认定是我父亲的责任,我们接受,交警怎么判,我们都认。”小曹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之后,他的母亲向滕先生道了歉,“事故结果出来后,我母亲当场就向滕先生道歉了,不光说对不起,还说第一次去处理事故时,对滕先生的态度不好。”
小曹承认第一次去交警队处理时,母亲态度确实不好,至于为何态度不好,小曹是这么认为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知道自己丈夫受伤,谁也态度好不起来。”同时,小曹也说,当初滕先生态度也不好。
小曹认为,滕先生觉得他们一家是在讹他,是其在等待交警认定过程中,自己主观臆断出来的。“交警处理总有个过程吧,他自己乱想,其实我们也没威胁过他。”
知道滕先生将起诉曹先生,小曹表示已经得知。“交警认定出来后,我也打过电话给他,也发过短信。电话中、短信中我约他出来商谈,他都不接受,只说要起诉。如果他起诉,我们也不能拦着他,该说的都说了,只能去应诉。”小曹觉得很无奈。
同时,小曹还说:“知道起诉后,我们也没办法,我们也愿意公开道歉,赔偿损失也可以。书面的、视频道歉都可以,赔偿方面,我提出让滕先生列出清单出来,需要赔哪些,我们都照赔。”
律师:这个官司应该打
社会需要这样一个诉讼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律师认为:对于这起事件,网络上有些网友和几个大V说这个讹人男子涉嫌敲诈勒索罪。我认为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以威胁手段或要挟手段索要财物,本次事件中并不存在这些情节。不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
这起事件应该是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要提起民事起诉要有个由头,就是对方对自己实施了一个民事侵权行为。在本起事件中,比较靠谱的起诉由头是提起侵犯名誉权之诉:你对我进行了诬告。我明明没有撞你,你说我撞了你,还报警在警察那说我撞了你,所以我起诉你对我实施了名誉侵权。由于你的诬告侵权,我要多次到交管局去配合警方调查,产生了一些误工费和各种路费。据报道,现在被诬告撞人的小伙准备起诉的诉求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元钱。我认为这个诉讼请求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认为这个官司很有社会意义,这个官司非常应该打。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摔伤的老人家属的表现也很恶劣,很让人反感。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一个诉讼。以前的类似案例都是扶老人被讹,经过调查后还做好事者一个清白就结束了。而这次起诉要给予这些讹人者进行法律上的惩罚:让他们意识到其行为是恶劣的、违法的、也是社会公序良俗不能容忍的。这起案子如果判决得当,对于以后类似事件中的讹人者无疑是一个严正警告,对于压制歪风邪气、提振社会正能量是有很大积极意义的。
(【扬子晚报】 记者 杨志敏 陈勇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