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克隆去世的爱犬,无法克隆情感的链接
2018-10-09
此文首发于2018年10月9日正义网“法律博客”版。
爱狗的人很多。但像金女士这样爱狗如命的人很少。
8年前捡的“兔子”今年2月去世,她分期付款38万元克隆了爱犬。就像自己的子女死了,生活无法继续。面对质疑,她选择坚持,一定要“延续”狗狗的生命。
丧失是生命的疼痛,也是每个人必修的课程。从生命诞生那一刻起,我们在不断获得的同时,就也在不断的失去。
我们收获了成长,却失去了童年;我们收获了成熟,却失去了纯真;我们收获了山顶的风景,却只能回首来时的山路...
克隆,只能克隆躯体。经历、记忆、情感,都是无法克隆的。因此,38万换来的只是另一个生命。而那只“兔子”永远都无法再回来。
无法接受失去,最好一开始就不要拥有。我记得陈凯歌执导的电影《梅兰芳》对此有很好的诠释:梅兰芳从小是个孤儿,被大伯抚养长大。但梅兰芳喊大伯的时候,大伯从不应声。大伯解释说:“大伯是怕你习惯了我的回应。如果哪一天我走了,你叫大伯却没人应,你会更孤单”。
人的心灵需要有内容填充,否则就会空虚。然而填充的内容又常常会失去,这正是生命的苦痛和残忍之处。
没了“兔子”,生活还要继续。愿金女士能找到新的寄托,早日走出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