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警犬还是救助流浪狗,警方最好能公布视频
2018-10-29
此文首发于2018年10月29日正义网“法律博客”版。
救助警犬被取保候审,当事人希望警方公开自己的"偷狗"视频。
应女士夫妻的行为是盗窃警犬还是捡走或者救助流浪狗?
邓学平律师认为,这件案子的证据目前看不到,有可能警方还掌握着大量的细节。但适用《刑法》时有个大前提,要遵循谦抑性原则,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主张动用刑法。
邓律师认为,狗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但它与一般财产不一样。狗除了有财产属性,还有生命属性。
如果钱包被人拿走,很可能别人目的很单纯,是想非法占有财产;而对于爱狗的人,捡一条狗回家不一定是为了要占有它的财产价值,也有可能是想要对其进行救助,建立一种生命联系。
盗窃罪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趁人不备,秘密窃取的手段。应女士带走狗的时候,神态如何?有无东张西望、鬼鬼祟祟、迅速离开?
邓律师认为,这个案子要综合考量这只狗是不是在主人的控制范围,应女士能否识别出具体犬种以及应女士当时的主观心态。
在办案程序上,邓律师认为,派出所作为厉害关系人,应当回避此案的刑事侦查。派出所不能既是受害人,又是本案侦查程序中的办案单位。
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期待有关部门能在遵循程序正义的基础上,严格根据证据和法律对此案做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