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陕西渭南虐童案,继母一审获刑16年,生母提抗诉申请
2018-11-08
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再引关注。
11月6日,鹏鹏(化名)生母柴小媛向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寄出《抗诉申请书》。她告诉红星新闻,施暴者孙小倩手段残忍,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量刑畸轻,与孙小倩恶行并不匹配,“请求判无期及以上徒刑。”
红星新闻多次拨打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该案相关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判决文书显示,10月30日,孙小倩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犯虐待罪,被判2年;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法院认定,孙小倩与鹏鹏共同生活期间,采用捆绑、殴打等方式对被害人长期实施虐待行为;2017年3月29日,孙小倩因琐事故意多次反复打击被害人头部,致鹏鹏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一级,持续植物生存状态,造成严重残疾。
孙小倩曾辩称,鹏鹏颅脑损伤系自己跌倒所致。但多份司法鉴定意见显示,“被鉴定人的颅脑损伤符合钝性外力多次打击头部所致,徒手打击可以形成,摔打难以解释。”
鹏鹏的诉讼代理人邓学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鹏鹏现在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康复的可能极低。十六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明显与继母孙某的罪行不匹配,量刑畸轻,对鹏鹏不公平,也有违绝大多数公众预期。
(【红星新闻】 记者 王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