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就深圳宝安区虐童案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
2018-12-23
12月22日晚,一则虐童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记录,在一张靠近家门的圆形餐桌前,一名小女孩多次遭到一对成年男女扇耳光、摔打在地和撕扯头发等暴力行为。
更令人心痛的是,每次被虐待完,女孩似乎已经麻木,一人安静地从地上爬起,收拾好凌乱的头发回到座位。
尽管虐童的行为值得曝光,但也有不少人疑惑家庭监控视频从何而来?爆料者发布虐童视频的做法是否侵犯隐私?隐私护卫队采访多位专家,他们对此看法不一。
虐童视频流出 因家庭监控账号密码泄露
23日,根据深圳警方通报,被殴打的女童今年8岁,打她的正是其父母。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目前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如果不是监控视频泄露,涉事女童在家中的不幸遭遇或许还不为人所知。
隐私护卫队注意到,在一致谴责女童父母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对视频的来源表示关注。“谁会在自己家里装监控又自己曝光?或者是出租房,被人装了监控?这可是隐私问题。”一名微博网友表示。
在《深圳虐童视频发布者揭秘来源,称从app下载,事发家庭装有监控》一文中,南都记者采访到最早发布视频的网友王华礼,据其介绍,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乐橙下载的,账号密码由女孩父亲刘某的一个牌友提供。今年9月,刘某曾用该牌友的手机登录App查看监控情况,后来他的手机就能自动登录账号。在获悉账号及密码后,王华礼称,大约打开了3-4次,期间他把虐待女童的视频截取下来,后来密码变了就再也登不上去。
按照视频发布者及剪辑者的说法,视频的来源主要是因为刘某的家庭监控App账号密码外泄。尽管虐童的行为值得曝光和谴责,但是爆料者私自登录他人账号,并下载和发布视频的做法,又是否妥当呢?
是否侵犯隐私,专家观点不一
“这名牌友和视频爆料者构成对打人者隐私的侵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告诉隐私护卫队,如果牌友是无意中了解到情况,更稳妥的做法应当是到警察局报案。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虽然牌友的目的是阻止家暴、保护孩子,但是这种登录他人账号、下载他人家中监控视频的行为,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他获得监控视频的方式是不合法的。现在曝光的是孩子被家暴的情况,如果他还看到了家中其他的生活情况呢?家暴必须得到制止,但这样的举报方式也有待商榷。”朱巍说。
不过,也有专家持不同观点。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付汉文对隐私护卫队表示,视频拍摄于打人者家中,看起来属于隐私,但是爆料者发布的虐童视频,即便属于隐私,也是非法隐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2款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权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刘付汉文看来,由此可以推断法律保护隐私权的前提是加害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而视频爆料者的做法反而是符合正义或符合道德评价的,因此不算是侵犯隐私。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告诉隐私护卫队,爆料者发布视频的行为,严格从法律讲有侵犯隐私之嫌,但这是为了保障一项更为重要的权利。“女童父母的虐童行为涉嫌犯罪了,在女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之前,其家长的隐私权并不需要过分纠结,否则岂不是在纵容更大的恶行?”邓学平称,“在这个案件中,应该优先考虑如何救助女童。”
据隐私护卫队了解,目前已有心理咨询师陪在孩子身边。区妇联也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方都市报】 记者 李玲 冯群星 尤一炜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