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检小北】你为什么只看到一份辩护词,却看不到整体辩护策略
2019-01-11
张扣扣案画上了句号,2019年的开始,两个家庭的结束。张扣扣案有太多值得讨论的东西,本以为案件结束话题就会结束。不想一篇辩护词的出现,竟然比案件本身的话题更多。
很有意思的现象是,辩护词一公布网上先是一片赞誉,各种溢美之词、人间情怀泛滥,似乎作者就是当代最伟大的辩护人,自带正义的光辉;可就在24小时之后,对辩护词有另一种观点的人占了上峰,营销、搏出名、吃血馒头成为邓学平律师新的头衔,作者在天堂屁股还没坐热就跌入地狱。而更有趣的是,两个评论可能来自同一拨人。
作为常年跟律师互怼的人,这次为辩护人辩护,一直认为辩护跟公诉一样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策略问题。制定诉讼策略时需要一个更大层次范围内的思维,就像踢足球一样,同样的11人,遇到弱队可能会踢433全面压上,遇见强队就需要打541防反,之后才是踢法。这个策略不仅在于自己还要考虑对手、队友、环境。
人们的目光总是集中在辩护词本身,却忽略了该辩护人在整个辩护体系中的作用。似乎只看到了一份辩护词,却忽略了两个辩护人的存在。
就割裂的看该辩护词,从文学角度该文写的真的很好,初看时也是相当感动,不免生出悲悯之心。但如果诉讼中只有这一份辩护词,作为公诉人,我可能会心生不屑、笑他业余,因为公诉人此时根本不需要对一片抒情散文答辩。就像一场华山论剑,公诉方抽出一把倚天剑,辩护方则拿出一把炒菜勺,结果只能是公诉方直接获胜。不是说炒菜勺一定打不过倚天剑,而是这场比赛比的是武功而不是厨艺。但是,把该辩护意见作为辩护的一部分放在整体中看可能就不能这么简单的解释。
辩护策略的基础是案件基本事实,策略定下之后才会有辩护技巧。张扣扣案的基本事实内行人都知道,证据相当充分,杀人的事实、主观动机、使用工具都较为清楚,最终结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作为辩护人其实辩护空间不大;相反,该案的也存在变量,即不同于一般案件的部分,就是普通民众对张扣扣朴素的同情。基于此辩护策略需要如何设计?
很多人似乎忽略了有两个辩护人,两份辩护意见,要知道在出现多名辩护人时辩护人可以选择独立辩护也可以合作辩护,这也是基于案件事实制定辩护策略。邓学平现在被诟病的正是没有殷清利的辩护词所讲的内容。我们看到殷清利的辩护词围绕程序、鉴定、证据、量刑等展开,从管辖、精神状况、书证疑点、作案动机、自首量刑等多角度在法律层面进行辩护,不可谓不细致。
那么在已经有一份基于法律层面的辩护意见之时,另一份辩护词如何表述才是更为有效、更有利于实现辩护目的。也拿出一份相同的法律层面的辩护意见?基于上述法律层面的问题重复表述?你确定法官会因为一个问题讲了两次就会采纳?确定法官不会打断你的话,或者要求简要表达,这种重复的意见又会有怎么样的诉讼效果?
相反,该案的变量是社会民众对案件的倾向,在有法律意见的情况下再打一张情感牌,通过舆论绑架司法自然不可取,可是通过打情感牌获得较轻的处罚不正是辩护人的工作之一吗。每个从事法律的人都说这么做没用,现在还是看证据、看事实,个人情感性的辩护都不负责任。可是长期抱怨案件事实认定过于机械,缺乏人情味,司法没用回归民意的好像也是这么一群人。作为辩护人自然是要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去影响法官的决定,通过情感发挥作用错了吗,万一实现了呢?
这么再返回从整体看,一名辩护人打法律牌,一名辩护人打情感牌,这个策略真的有问题吗?这种辩护模式很少见吗?
这些年沽名钓誉、利用他人的痛苦营销的表演型辩护人我见过不少,也很反感。但仅凭一纸辩护词,就认定别人是自我营销、是出于名利心、是在吃带血馒头,是不是也是心存偏见。
我们都是同路人,我们需要相互体谅。
(【律检小北】 律检小北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