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死我活——文学什么时候成了法律的敌人?
——有感于邓学平律师为张扣扣复仇杀人案一审辩护词遭受法律界人士讥讽
【按】以往十多日,南北奔驰,日程紧张,公私之事繁密,旅途匆匆零星于朋友圈对“张扣扣案”一审辩护律师邓学平先生的辩护词及其在读者中的反应做了些评论,现整理如下,乞方家赐教。
有个年轻人问我:老师,请教您:我也像您一样,看了许多案件的判决结果,对现在的司法很不信任,甚至很惧怕。那如何在生活中不触犯法律、保护自己?
答:你别看我言辞振振,就以为我有什么成竹在胸的办法,没有!其实我只是表达我的沮丧和恐惧。
如何在这样令人不信任的法律刀丛中苟且生存,只有一个字:忍。再加一个字:怂。大多数人都是靠这两个字活着的。千万别天真,以为法律是保护你的武器什么的。法律很多时候只保护王八蛋。
因此,社会给你划的生活圈儿有宴会桌面那么大,你只需要在桌子中间玻璃转盘那么大的空间生活,大概就不会有问题。
万一发生涉及法律的诉讼,怎么办?还是以忍为主。你别以为你受伤害了,法律就是你的自护武器,你试试,弄不好那就是二次伤害。
你看我在酒店摔断了胳膊,就不主动要求赔偿什么的,因为受不了想像中来回的扯皮。
今后,如果跟别人打架冲突,打的时候要勇猛无惧,不吃眼前亏,但警察一来,你就多让对方说,只要不要你命,全让着对方。让警察觉得你这人好说话,结果会对你更好。
——以上回复,可能政治不正确,看上去也不美。但却是对晚辈说的实在话。这真实地反应了我在当下法律时代的苟且的生活态度。
作为“资深法盲”,一看张扣扣案一审辩护律师邓学平先生的辩护词,就觉得写得好。正在品味赞叹,直觉告诉我:这样精彩的辩护词必然不为很多所谓法律界专业人士所接受,更不会被他们喜欢,当然,绝对不能打动他们的心。小时候看电影,见电影上的法庭戏,律师们一个个雄辩滔滔,挥舞指斥,引经据典,动情晓理,神采飞扬,可是,小小年纪的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世故,就知道这种雄辩绝不能用于现实的法庭,现实的法庭不容许任何精彩,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出风头,不信你试试,辩护词越精彩,结果越糟糕。
的确,在一个专心反传统、仇智仇学被所谓专业绑架的新法律时代,律师越精彩,判决结果越可能糟糕。再说,法院连卷宗都能丢了,还能指望有多么对世道人心有益、符合人性的判决吗?桌子底下放风筝——出手不会高。所谓判案,逆人情、违常理、抱残碎、弃大伦,就不奇怪了。天理人情在右,法呆子们必然向左。至于以无德无才之资而僭闰公器,不判案则不毁人心,妄意逞权,杀伤人伦,为国聚恨敛怨,莫此为甚。
果然!
果然不出所料,有人说邓律师掉书袋、还有人说邓律师卖弄、还有人说这不是辩护词而是一篇精彩的散文、还有人说太文学化了等等——嘿这些醋泼的!
我认为功德正在此处,若法官与律师彼此寥寥数语即可心领神会,何须费词滔滔。正因为邓律师可能早知道会这样判,才借机引据中外古今典籍,援据先例,利用这机会,晓喻公众以大理。至于法庭不采纳——说实话,法官恐怕不一定听得懂——以区区如我之愚陋浅仄所见,当今很多自矜为法律专家而藐视、蔑视、轻视非法律专业的人,都听不懂。甚至可以说,凡人百姓皆可明晓的,有的法律专家未必懂。因此,想像于无望之际,律师撰写辩护词,区划指点,陈情于楮墨之上,于此案未必有用,而于别案或许有用;于此时无用,而将此理存于天地之间,以期后来有用——当代有良心有才学的律师也只能这样了。
想像冷漠不讲理氛围中,连空气都是傲慢蛮横的,吸一口都能让人铁了心肠。
为什么有的法律界人士说他写得太文学化、太有感情?“小人务卑近而已矣”,凡是他们写不了的,他们认为都不该存在。他们的精神无上升的需求和动力,要求所有文字必须削他们所不能领会之足,适他们所擅长之履。
其实,学与法律没矛盾,文学与他们有矛盾。金岳霖先生说:我喜欢夹杂在别的东西里的甜。法律中的文学,犹如夹杂在别的东西里的甜,这才是真文学。古代的公牍、诏令、文书、诉状、书判,今天看,全是精彩的文学。那就是从古代实用文字中析出来的古代文化的甜,当一个案件的实用功能退去,剩下的就是纯文学。我曾经对一位年轻人说:一个人若欲养笔下雄壮凌厉之气,可以读读这些古籍。
至于今天的诉状判词,留到后世,多数只是喷射着秽恶臭气的擦屁股纸。
还有,在许多所谓法律专家其实是法呆子心里,司法之事,像霸道狗撒尿占地一样,它们的领地,只容许有干枯不仁的机械文件,不许其他文化诸如艺术、文学等花式染指。法呆子们的人生不丰沛、不正常,他们所受的教育,不是“兴于诗”,而是囿于食。与人性人情为敌,与文化历史为敌,与一切精彩为敌,与他们自身所谓专业以外的任何人为敌,不接受任何他们所谓专业以外的意见,不容忍在他们专业问题上别人有高见……
丑文字居然气壮如牛地嫌弃美文字太美,实在是大言不惭,真是亘古未见,的确应该载入史籍了。
从前必然也有丑文字,从前的丑文字如东施,见西施之美,便起而效颦,虽不自量力,却也有崇善慕美之心;今天的丑东施,我丑我 特 么光荣,张牙舞爪扑上来要灭西施!
别说这辩词文学性强,其实这篇辩词恰恰文学性不强,这就是中国传统一惯的文章,经世致用,叙古道而启人心,不是什么文学作品。那些指责它是文学作品的,恰恰不懂什么是文学。
再说,文学怎么了?文学作品为什么不能说理作辩词?别说用文学作品,就是唱段莲花落、来一段大鼓书、说段儿相声也能息讼解纷,恰恰证明人与人可以用更高级的方式交流解决繁难的问题,谁说人世间说道理只能用你们仅仅会的干瘪无人性式文件?
你不理解不等于邓律师迂远不经,其实,那些无能力思谋深远,但务求眼前者才是真迂腐;你嫌邓律师太文学,那不是邓律师的错,是你以不称之材、庸愚之资加坚顽不仁之心僭居其位而已;你排斥文学、文艺,不是文学的错、不是莲花落的错。举史上谏优以五花八门之艺讽谏,拯国难、救忠良、抚百姓、安天下的例子,煌煌在籍,你关闭耳目“我不听我不听……”,谁拿你有什么办法?
许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亘古未有的鄙视文学的大言不惭怪事?
今人所崇尚者,一言以蔽之曰:鄙。
文学,在今天居然成了贬义词!可见现在的人以粗鄙为荣、仇智仇学到了什么地步。这也是冷血造孽的当代法律多少年努力的成果。
他们在精彩的辞章、文采面前感到自卑和抓狂,无反驳之力,就指责对方太文学、太情感。
照他们的逻辑,给他找个媳妇儿,如果长得好,他会指责嫌弃女方太漂亮。不知美丑、不辨妍媸,甚至弃美就丑,想必他们找媳妇,掀开尾巴是母的就行。
简单说:在这个被粗鄙绑架的世界,张扣扣,君子欲其生,小人欲其死。君子所虑者深远,小人所谋者卑近。
邓律师的文字,可以动君子,不可以启小人。正如苏东坡写韩文公:“公之精诚,能开衡山之云,而不能回宪宗之惑;能驯鳄鱼之暴,而不能弭皇甫镈、李逢吉之谤;能信于南海之民,庙食百世,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于朝廷之上:盖公之所能者天也,其所不能者人也。”
文学的作用,只有在讲理的时候用得上。在不讲理者面前给他们说文学,他们连难堪都不会,因为不懂啊。昔宋太祖欲图南唐,南唐国主并无罪,出师伐之无名。南唐臣子徐铉奉命赴汴梁,为国申辩。其时宋朝君臣皆知徐铉雄辩,纵横莫挡,故无人愿充接应官,恐为其折而误太祖大谋。太祖笑曰:我自安排。乃谴一不识字军士为接应官,徐铉至,卒与之遇,即雄词滔滔,左右闻之皆骇汗,唯接应官惘然不顾,如此再三,徐已力竭神散,词穷气耗矣。
宋祖固欺南唐,然君臣尤知讲理,故循理而挫折对方,虽败不耻。
今天,呵呵——我就这样粗鄙蛮横,你怎么地!
文运关乎国运。信矣!
凡是发育正常、心智没毛病的,都会激动、都会觉得写得好。这就是“感激”——感而激发出人的美好情感与善意。从前的人,会因此而改变,现在的人,多数不会被感而激发。现在的人,最不坚贞,最易变更,但却不会为此类好文章而感动,他们尤其警惕自己的被感动,人心思恶,坚顽不化。
当代法律还弄出个词儿:民间声音、民间意见、民间暴力、民间啥啥……
显然,他们以非民间自居,傲慢、骄横、固执。
用郭德纲的女朋友非洲土著阿依土鳖公主的话问:乜是个甚摸玩意啊!
当今司法,人心畏而不服,息口讼而启心讼,为国聚恨敛怨,他们一干一个准。
还有人说:鼓吹张扣扣罪轻,其实是将社会推向危险的边缘。
“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将社会推向危险的边缘——你用这种狠戾的词儿是能吓唬人呢?还是你文学修养不够不会用词儿不会使劲儿?
你看看这骄横蛮霸没文化的德性!这种刚愎自用的蛮横就能把社会推向安稳了?你这种骄横自负,若能把社会推向安全,才是“雀儿拉鸡屎——出了奇事儿了”。
当今,太多少正卯了。世界已经很危险了,还用什么推!
什么是危险?如果照现在的判决,杀了张扣扣,给人的启发是:张扣扣应该当时将王家灭门,甚至还可以扩大杀戮范围,用更极端的毁灭方法,而不是不伤王家妇孺那么有选择性。更可怕的是,今后其他这扣扣那扣扣,如遇类似情景,想到反正会判死刑,不如杀他个血纷纷。
司法的结果,从长远看,警戒后来者是主要目的,而不是让谁杀个痛快。让施暴者存一线生机,即可阻止其开无边杀心,犹如攻城,三面围攻,留一面纵敌,不使作鱼死网破斗。存张扣扣之命,使天下人知晓人伦大端被国家司法庄严维护;若轻易草率,机械死板,坚持死刑而不从人谏,反以恶意揣度诬陷主张谅情宽缓者,必使无望之人心坚如铁,开无限之杀。
末了,作为“资深法盲”,以某之愚见,认为张扣扣应该在终审判死缓。一审判死刑,使人知刑律之禁,不能逞私擅杀;缓刑留命,是谅其前情,使人知天下大伦在焉。
(【新浪博客】 许石林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