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陕西渭南发生一起虐童案。年仅6岁的鹏鹏遭继母孙某虐待,造成颅骨损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一直昏迷至今。经鉴定,鹏鹏构成重伤一级。后孙某被警方刑拘。由于案件情节触目惊心及受害男童伤情危重,“鹏鹏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2019年7月4日上午,鹏鹏生父赵某被控虐待罪、遗弃罪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历时三个半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此前报道【紫牛新闻】恶继母被判刑16年,昏迷一年多的娃何时能醒来)
2017年3月,陕西渭南发生一起虐童案。年仅6岁的鹏鹏遭继母孙某虐待,造成颅骨损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一直昏迷至今。经鉴定,鹏鹏构成重伤一级。后孙某被警方刑拘。由于案件情节触目惊心及受害男童伤情危重,“鹏鹏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2019年7月4日上午,鹏鹏生父赵某被控虐待罪、遗弃罪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历时三个半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生母提交谅解书
生父表示愿意用余生赎罪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是鹏鹏的代理律师,他在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复原了庭审情况。
邓学平介绍,因为此案影响重大,关注的人比较多。早晨七点不到,法院门口就拉起了警戒线,很多警车和民警在法院附近巡逻。本次庭审,鹏鹏的生母柴女士同意并提出了不公开开庭的申请。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二十分,历时约三个半小时。
在庭审中,公诉人以虐待罪和遗弃罪向法庭提出指控。对于虐待罪,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一到二年有期徒刑;对于遗弃罪,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三到五年有期徒刑。
鹏鹏生父赵某在庭审中多次痛哭,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庭审中多次表示自己对继母孙某的虐待行为不知情。赵某还对自己离开医院失踪近两年的情况做了解释,他说是因为舆论压力太大,自己百口莫辩,无法承受。赵某还表示在成都期间有打工生活,并且通过互联网密切关注着鹏鹏案的进展。
鹏鹏生母柴女士向赵某核实,提出如果赵某被释放是否愿意照顾鹏鹏,赵某表示愿意用余生赎罪,一定会照顾鹏鹏,不会再次逃跑。柴女士当庭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希望法院对赵某轻判。
另外,此案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因为涉及的民事赔偿属于赵某和继母孙某的共同责任,因此他们两人都出现在了法庭之上。对于鹏鹏生母及律师提出的民事赔偿,两人对金额均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能力赔偿。但由于民事赔偿部分的票据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法院今天没有当庭宣判。
邓学平主要从赵某应当知情孙某的虐待行为、赵某符合虐待罪和遗弃罪构成要件、民事赔偿的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虐童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等五个方面发表了代理意见。
鹏鹏现状:情况恶化
照顾难度更大了
前年11月鹏鹏从上海完成颅脑手术回到西安,护工张女士一直担负鹏鹏的护理工作,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她向紫牛新闻记者介绍了鹏鹏的近况。
张女士介绍,今年2月,鹏鹏又在西京医院做了一次脑部积水引流手术,但是因为病情严重,术后感染,经常会发烧、呕吐,吃饭也是依赖胃管注射。孩子现在仍然没有自主意识,“看到人也不会有反应,只是有人逗他玩的时候才会偶尔笑一下。”
在医院,主要由张女士与另一位护工轮流照顾鹏鹏。孩子的生母柴女士和鹏鹏的二爷爷会经常过来看望。因为鹏鹏的体质还很差,怕引起感染,医院也不希望有过多的人前来探望。鹏鹏的医疗费用目前仍然由“大树公益”在负责筹集,生活费用由爱心妈妈群来承担。
张女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现在照顾鹏鹏的难度越来越大了,“今年手术后的一个多月,鹏鹏经常不停地哭闹,现在虽然不怎么闹了,但总是会发烧、感染,差不多几天就来一次。”张女士说,看到孩子受罪,自己也难受却帮不上忙,只能在生活上精心去照料。对于鹏鹏的未来,张女士也表示出了担忧,“将来会恢复到一个什么程度,医生也没有把握。孩子这么可怜,何时是个头啊!”
案件回顾:
鹏鹏遭继母虐待昏迷至今
继母一审获刑16年
2017年3月,陕西渭南发生一起虐童案。年仅6岁的鹏鹏遭继母孙某虐待,造成颅骨损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一直昏迷至今。经鉴定,鹏鹏构成重伤一级。后孙某被警方刑拘。由于案件情节触目惊心及受害男童伤情危重,“鹏鹏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鹏鹏伤情严重,先后被转到数家医院救治,经过治疗,鹏鹏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一直昏迷。《诊断证明》显示,患儿头部外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入院时GCS评分3分(最低),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全身紫绀,一度心脏骤停。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
后检方以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距事发500多天后,2018年10月30日9时,该案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据法院审理,孙某在与继子鹏鹏共同生活期间,多次以“不听管教”等理由,对鹏鹏采取绳索殴打、手脚殴打、电线捆绑、罚跪、罚站等虐待,致鹏鹏全身多处受伤。年幼的鹏鹏因受虐待而长期营养不良、严重贫血,在案发时,其75%的颅骨被打碎,视网膜被打脱落极可能永久失明,双膝被打变形极可能永久无法站立。
在庭审中,检方指控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对于指控,孙某都不予认可。她承认打过鹏鹏,但不承认是虐待,也不承认对鹏鹏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她称,因为鹏鹏不听话她打过两三次,目的是为了管教。整个庭审过程中,孙某始终否认自己有虐待和故意伤害的行为。
临渭区法院认为,孙某采用捆绑等方式,对被害人长期实施虐待,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孙某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6年。
在此期间,鹏鹏的生父赵某一直处于失踪状态,没有受到法律制裁。2019年1月11日,赵某在成都被警方抓获归案。2019年4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和遗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赵某明知孙某对鹏鹏多次实施殴打体罚等虐待行为,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保护义务,放任孙某对鹏鹏的残忍虐待,并在鹏鹏颅脑严重受损、呈植物人状态在医院治疗期间,将鹏鹏遗弃在医院长达五百余天。
社会警示意义:
预防虐童惨剧的再次发生
“鹏鹏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对于该案的社会警示意义,邓学平律师表示,我代理鹏鹏案已经两年多,这个案件的法律程序已经接近尾声。但该案给社会所留下的深刻警示和教育意义,不应随着案件的结束而终止,相反应当作为典型案例让更多人重视和反思。
虐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儿童是社会和国家的未来,虐童将对一个儿童留下终身难以治愈的心灵创伤,可能毁掉一个儿童未来的一生幸福,所以从大的意义上讲,虐童也就是摧毁国家和社会的未来。
本案中令人发指的暴力虐童行为,也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了,是任何人都无法容忍的。虐童行为有个特点: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它往往发生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儿童的社会求助能力和反抗能力是弱小的。如果大人把门一关,把灯一拉,在围墙之内,在夜色的掩护下施暴,儿童是很难向社会求助的。特别是那些重组的家庭,对继父(继母)来说,孩子不是他(她)亲生的,出现虐童的概率就比较高。
我本来希望该案能公开审理,进行网上直播,这样就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典型案例,起到更大的社会教育警示作用。开个庭把他生父和继母判刑并不难,但对受害儿童鹏鹏是不起任何作用的。他的伤情还是那么严重,还是持续深度昏迷、不能说话、不能自主进食、不能自己大小便、对光线反应很弱,到现在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所以法律的重点是预防这种惨剧的再次发生,通过这件典型的案例使每个公民受到警示教育。
另外,该起虐童案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诉求共500多万,生父和继母这两名责任人都表示没有钱赔偿民事责任。但邓学平律师认为,该案的民事赔偿不是多余的,一定要提出来。要让每个成年人意识到,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因为有社会爱心人士捐赠,当事责任人经济困难就减轻甚至免除其赔偿责任。必须用法律文书的形式让施暴者或责任人为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将来鹏鹏的生父和继母刑满释放后,肯定要工作要养家糊口,他们的收入必须要拿出一部分来为自己的虐童行为赎罪。
(【紫牛新闻】 记者 陈勇 杨志敏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