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了,药还在路上。责任全怪快递公司?
2017-10-17
此文首发于2017年10月17日正义网“法律博客”版。
杭州的王先生,亲戚在医院抢救,急需一种特效药。于是王先生委托一家快递公司把救命药送回老家。谁知道,亲戚被医院宣布脑死亡后,药却还在路上。更让王先生气愤的是,可能是人工分拣失误,导致本该发往四川的快递到了昆明,也使得宝贵的救命时间被耽误。
目前,快递公司已经联系了王先生,承认是工作上的失误,并且主动表示会对造成的损失协商处理,给出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处理方案。快递公司的态度很积极,但细究起来,这件事真的全怪快递公司吗?快递公司究竟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王先生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委托运输关系。如果快递公司的送药时间并没有超出约定的期限,那么很难说快递公司违约。王先生亲戚的去世,对于快递公司而言是个意外事件,法律上很难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
即便快递公司存在延误等违约行为,也只是导致王先生亲戚去世的众多原因中的一个。毕竟,夺走王先生亲戚生命的首要原因是疾病。更重要的是,从王先生接到通知到买好药,期间也花费了3天时间。这3天的时间拖延同样在耽误病情。也就是说,快递公司最多也仅需要承担小部分责任。
法律无情,人间有爱。但愿这样的快递延误今后不要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