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讲述男童受虐的文章获巨额打赏,这钱该归谁?
2017-08-31
陕西渭南6岁男童鹏鹏被继母虐待、殴打案爆发后,引发海量媒体关注,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同情。日前有媒体报道,一位认证名为“渤海一角”的网友将鹏鹏的真实遭遇写成网文,配上鹏鹏的真实照片在自媒体平台上获得巨额打赏。在鹏鹏生母与其交涉时,作者声称打赏是其个人所得,并且已经全部捐赠给别的孩子。
鹏鹏被继母残忍虐待、殴打,导致75%的颅骨缺损,经过抢救后心脏才重新开始跳动,至今意识尚未完全恢复。目前鹏鹏在医院的治疗、救助费用基本都是依靠公益慈善团体和民间爱心人士捐赠。包括微信、微博在内的许多自媒体用户都对此事进行了大力呼吁,帮助鹏鹏进行募捐。网友“渤海一角”的网文《呼唤鹏鹏》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开通并接受打赏的。
正常情况下,文章打赏是在互联网共享经济模式下,读者对作者支付稿酬或进行嘉奖的一种方式。只要读者基于自己的真实体验而自愿打赏,就不存在违法问题,打赏所得归属文章作者也不会有争议。但浏览《呼唤鹏鹏》一文可以发现,该文主要以鹏鹏被虐打前后的对比照片为主,然后再以鹏鹏第一人称的名义配上些许文字,极容易让人误以为文章作者是鹏鹏自己或者鹏鹏亲属。这篇网文几无文学性可言,也没有附加作者的过多艺术创作。读者更多是基于对鹏鹏的同情、基于向鹏鹏捐赠的目的而打赏,网文作者也完全是在利用读者对鹏鹏的同情而开通打赏。
这样以来,事件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网文作者发布关于鹏鹏的文章并接受打赏的行为,实质上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募捐。多位打赏网友通过留言评论等方式,明确表示打赏是为了救助鹏鹏,认为网文作者无权自行支配。其实,无论是根据《慈善法》还是根据《民法总则》,网文作者都只是在帮助鹏鹏募集和保管捐赠善款,理当遵照捐赠人的意愿将全部打赏所得都用于鹏鹏的救治,而不能挪作他用。
网文作者虽然声称打赏已经全部捐赠给别的孩子,但却没有出示任何捐赠明细或者捐赠凭据。慈善应当是公开的、透明的,网文作者有义务将这笔钱款的去向公之于众,接受打赏网友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媒体报道,鹏鹏生母表示如果作者确已将捐款用于其他的慈善公益活动,将不再追究此事。鹏鹏生母当然可以自动放弃民事权利。但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即便网文作者确实将钱款捐赠给了别的孩子,那也属于无权处分,不能因此抵销其对鹏鹏的交付义务。
媒体报道称,网文发布平台“美篇”APP已经报警并将后台数据移交警方。网络上也出现了以诈骗罪追究网文作者刑事责任的呼声,但目前来看警方刑事立案的条件并不具备。虽然网文采取了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极易博得读者的同情和怜悯,募得资金后也未及时交付鹏鹏,但这些还不足以证明网文作者具有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的诈骗故意,也不足以证明网文作者客观上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
即便如此,鉴于网络打赏、提现转账都和银行账户关联,只要警方采取必要措施,这笔钱款的来龙去脉不难查清,资金安全也能够得到保障。网文作者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已经涉嫌行政违法并且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鹏鹏和打赏网友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可以寻求维权救济。我们希望警方或者民政部门尽快冻结该笔钱款,然后视打赏网友的意愿将钱款用于鹏鹏治疗或者原路退还给打赏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