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就“鹏鹏”监护权问题接受中国青年网采访
2017-07-20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20日消息,近日,中国青年网刊发文章《陕西6岁男童遭继母虐待近半年75%颅骨缺损 律师:追究生父、继母刑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追踪报道《遭继母毒手昏迷111天的男童睁眼 但生母要放弃争取监护权》一文,引发网友对鹏鹏家人的强烈谴责。
7月20日凌晨1时,鹏鹏的生母柴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声明称,“我不要监护权不是我要放弃孩子……我是永远不会放弃孩子的。”
柴女士声明称,尊敬的各界爱心人士,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对孩子的关注和关爱,这两天大家都在讨论孩子的监护权,新闻铺天盖地,为了避免大家的猜疑,我在此声明:我不要监护权不是我要放弃孩子,我希望孩子的父亲能够为自己犯下的错和我一起承担起责任,而不是逃跑、失踪,我是永远不会放弃孩子的,作为生母,我有责任也有义务抚养他,请大家放心,目前孩子手术和后期康复最重要,我的心思全都在孩子身上,肯求大家继续伸出援手帮帮我可怜的孩子,严惩凶手,替孩子讨回公。谢谢大家。
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其称目前案件在检查起诉环节,还没有到谈论监护权问题的地步。如果想把监护权转移到鹏鹏生母柴女士手中的话需要起诉,或者双方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柴女士不想要孩子监护权,监护权就不会更改。
今天鹏鹏将去另一家医院看眼睛。中国青年网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中国青年网】 记者 张瑞宇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