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1
中部省会城市长沙,此前一直被称为房地产市场的价值洼地。去年以来,长沙楼市跑步前进,房价涨幅一度冲至全国第二,由此也带来了严厉的调控新政和市场整顿,不过“限价”之下,仍有不少房企顶风作案。
近日,多位湖南长沙勤诚达境界城业主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反映称,3月5日,在项目开盘现场,购房者被要求缴纳5.8万元元的“服务费”,否则没有继续买房的资格。同时,记者走访当地多个楼盘发现,这在长沙市场并非个例,在“限价”的高压之下,不少房企通过服务费、电商费、团购费等形式变相涨价。
针对公司长沙项目的开发进展以及业主诉求,记者致电致函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领导出差在外,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而记者在联系湖南勤诚达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廖颖进行采访求证时,对方否认费用由开发商收取。“我们没有收过这样的费用,并且据我所知,5.8万元的费用已退给业主。”
随后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致函长沙市住建委,截至发稿未获回应。不过,3月22日记者在长沙市政府官网看到,望城区住房保障局在回复购房者投诉时称:“经查,境界城确实存在以服务费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违规收取资金。”
勤诚达长沙项目收取“服务费”
位于长沙城郊西北部,金星路、银杉路与普瑞大道三条主干道交汇口的勤诚达境界城,是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进驻长沙的三大主力楼盘之一。
近日,勤诚达境界城14栋业主陈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日前在项目开盘现场,原本被告知6500元/平方米左右的房价,涨到了7200元/平方米。置业顾问告诉陈先生,刷卡缴纳5.8万元“服务费”可抵8.8万元房款,而且有更多参与折扣的机会。
由于开盘现场购房者众多,陈先生匆忙之下缴纳了服务费,并选中一套房源。待他回家核算后发现,“服务费并没有起到减免作用,而且该笔费用还没有算进房款里。”陈先生开始对5.8万元的服务费产生质疑,“置业顾问称是用于咨询和服务,并开了一张名为‘搜狐焦点会员银行’的收据。但是从看房到交定金,我们从来没有接受过搜狐焦点的服务。”
另有多名业主通过长沙市政府市长信箱进行投诉维权。业主称,3月5日,勤诚达境界城14栋开盘,每位准业主在选房之后需要缴纳58000元服务费,否则不能认购,该费用没有发票,也不写进购房合同,仅开具了“搜狐焦点会员银行收据”。
3月16日,望城区住房保障局调查核实后回信称,经查,境界城确实存在以服务费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违规收取资金。3月8日,经望城区住房保障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约谈该楼盘负责人,要求立即对违规收取的资金无条件清退,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3月13日由政府办牵头,联合执法大队,物价局、住保局、市场局到该楼盘对乱收服务费行为再次检查,从项目售楼部提供的相关资料表明,目前企业违规收取资金已在进行清退。
同时,记者查询发现,境界城项目最早的预售证批准时间可追溯到2011年7月,随着14栋5.8万元服务费被清退,其他楼栋也传出质疑声。
3月21日下午,勤诚达项目6栋业主袁学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展示了开盘时缴纳的8000元“团购费”收据。据她介绍,购房时缴纳的定金和预存金都算进了房款,唯独团购费没有,并且未开具正规发票,只收到一张来源于“长沙尚同家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银行POS单。近日,另有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称,此前多次联系开发企业和当地房管部门,均未解决8000元“团购费”的退费事宜。
记者3月29日就业主诉求致电长沙市望城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日前与开发商沟通中,对方回应称并未收过该笔费用。而当记者提出已看到相关收据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可以携带收据到该局办公室反映情况。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楼盘的行为带有“价外加价”的违规销售嫌疑,由于服务费的存在,使得市场真实价格与备案价发生偏离,影响市场监控,不利于调控政策制定。
同时,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认为,搜狐焦点网作为电商平台,实际上相当于新房的推广和销售中介,所谓咨询费就是“改名换姓”的中介费。“购房者与电商平台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介服务费应该由开发商支付,向购房者收取服务及咨询费属于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拒交。”
多楼盘“价外加价”涉嫌违规销售
同样的收费,在长沙芙蓉区惠通才郡项目,被称之为“劳务费”。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来到惠通才郡售楼部,置业顾问向长军推荐22楼一套125.58平方米的房子。在计算首付时,向长军介绍,楼盘的备案价格是7671元/平方米,实际上开盘为8467元/平方米,其中,99962元是必须要交的劳务费。
同时,记者在长沙市雨花区调查发现,美联天轿城和汇金城项目也曾在购房合同之外,收取60000元和8000元的“团购费”。
一位不愿具名的长沙房地产人士透露,在“一房一价”的限制措施下,楼盘成交价格若高于备案价,网签系统将无法成功售房,因此开发商转而与电商平台合作。劳务费、服务费、团购费和所谓的电商费都只是这部分“佣金”的不同称呼,最终付给了开发商。
邓学平告诉记者,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十三条(第2、5项),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以高于明码标价所标示的价格销售或加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将应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内包含的成本(费用)改为在价外另行收取;在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违反公平、公开或自愿选择原则,强制或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变相强制收取服务费用等。
此前,已有房企因为涉嫌违规预售、无证施工被长沙市住建委点名曝光。长沙市发改委也发布《遵守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书》,要求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对于有“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行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同时,长沙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凡购买商品住房,除购房者应交房屋维修基金和应缴纳契税及进行按揭时应缴纳的抵押登记费外,其余费用均含在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中,开发商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严厉整顿下开发商频“顶风作案”
2016年下半年以来,被称为“价值洼地”的长沙,房价出现持续上涨,涨幅位居全国城市前列,一度冲至全国第二。去年11月份以来,长沙市打出楼市调控“组合拳”,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在长沙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执法服务座谈会上,30余家长沙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还签署了楼市稳定“承诺书”。
这份名为房地产市场“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的承诺书,涉及七项“约定”,包括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不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炒作与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预售或变相收取定金;不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内容。
不过,房价并没有因此“踩住刹车”。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住宅成交均价已由去年1月的6456元/平方米涨到8037元/平方米。
面对楼市现状,3月18日,长沙推出新一轮楼市调控措施,包括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房)、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等。
继3月18日发布区域性限购的楼市调控新政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3月20日再次发文,宣布即日起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并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控制房价的背景下都没有阻止房企通过收取服务费变相涨价,可谓影响恶劣。”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近期长沙房地产市场比较亢奋,收取服务费的做法也使购房者的成本上升。
如何规避这一“灰色地带”?严跃进认为,监管部门后续急需加大力度,对于违规的企业应适当采取限制销售或限制价格等方式进行管制。
(【中国经营网】 记者 石线 杨玲玲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