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停止夜间服务,究竟利好了谁?
2018-09-12
此文首发于2018年9月12日正义网“法律博客”版。
至今,我仍然记得有一年的春运高峰,我在上海虹桥火车站为搭乘一辆出租车等候数小时的经历。当时的上海虹桥高铁站没有网约车,回家要么地铁,要么公交,要么出租车。可一旦时间晚了,公共交通停运,只能搭乘出租车。
那一次,火车到达上海已经接近凌晨一点。等待乘坐出租车的人排成长龙,一眼望不到尽头。在长龙边上,是一直吆喝不停的“黑车黄牛”。不时的,也有人禁不住等待,跟着黄牛走了去。那一夜,我挨过了漫长的等待,到家时天都快亮了。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滴滴网约车?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便利?除了能明显感受到的网约车比出租车更干净,司机服务态度更好之外,两者最大的不同是: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将需求端和供给端更直接、更高效的连接在了一起。运营车辆的人和需要车辆的人从此能够克服信息阻隔,便捷地进行信息沟通。不论我们在什么时间或什么地点,我们只要通过网约车软件,总可以让周围的车过来搭载我们。可是如果没有了这样一款软件,那么搭乘传统的出租车就只能是坐在原地消极等待。在特定的时刻、特定的地点,等待出租车会像等待戈多一样让人绝望。
网约车是互联网经济下的产物。它之所以能够骤然兴起并蓬勃发展,关键就在于它通过互联网这样一个工具,便利了大众的出行和交通,便利了大家的生活。
但是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两年来陆陆续续发生了一些网约车安全事故,导致一些舆论将滴滴和犯罪划上了等号。其实对于这样一种舆论,我一直持一种保留态度。总体来看,就像滴滴公司前几天发布的统计数据所显示的那样,传统出租车并不比网约车更安全。只不过网约车是新鲜事物,吸引了更多的目光聚焦,产生了放大效应。
毫无疑问,任何企业都应当将安全置于首位。无论是郑州空姐遇害事件,还是乐清女孩遇害事件,滴滴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都暴露出了严重的安全漏洞。滴滴公司应当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完善其安全保障措施。但我们也应该理性的看到:任何社会,任何企业都无法完全避免极端事件,无法彻底杜绝犯罪事件的发生。一些刑事案件发生在网约车上,并不意味着网约车是犯罪的元凶,更不能简单的认为是网约车诱发或者导致了犯罪。
我早就提醒过,简单地把滴滴和不安全划等号不符合实际。让这样一种不理性的舆情蔓延,会制造虚假的安全恐慌,最终损害的不仅是滴滴公司的经济利益,还有我们每个人的出行便利。我们对安全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但任何企业的安全防范一定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它的成本收益边界。如果一个企业的安全成本大于它的收益的话,那这个企业是不会再从事这个行业的。
我们现在终于看到了滴滴放弃了深夜服务,从深夜11点到凌晨5点停止运营。其实,这是一个早就可以预期得到的决策。因为从深夜11点到凌晨5点这个时间区间内,滴滴的收益是有限的,但面临的安全风险是比较大的。在这样一种成本收益权衡之下,放弃这段时间的运营,是完全符合经济人的理性的。
滴滴停止夜间服务,很显然,消费者是没法得利的。消费者要么减少出行需求,要么改换其他交通工具。如果存在客观的交通出行需求,那么谁来填补这个空白?传统的出租车司机,更多的会在一些人口比较集中的交通枢纽、闹市区、夜店等客。如果有人深夜在普通的街道等车或者深夜短途出行,搭乘出租车也许就会很难。这个时候就有可能被迫搭乘黑车或者其他的更小规模的网约车。但黑车或其他更小规模的网约车,安全隐患不是更大吗?
当然,如果有其他的网约车以更高的安全标准趁机切入这块市场,并由此发展壮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长远看,解决网约车安全问题,除了靠政府监管,促成行业内的良性竞争也是关键中的关键。滴滴整改期间,其他的游戏玩家会有雄心逐鹿中原吗?
总之,市场有其自身的理性,网约车的便利是不言而喻的。互联网是一项伟大的发明,我们应当最大化地利用这样一个工具去改造传统产业,去为我们的生活便利服务。我可不想下次出差回上海的时候,又要在深夜为搭乘出租车而辛苦等待数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