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就鹏鹏案抗诉申请被驳回一事接受南都采访
2018-11-15
11月13日,备受关注的陕西“继母虐童”一案有了新进展。
南都记者获悉,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以“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不予抗诉”为由,拒绝被虐男童鹏鹏的生母柴女士提出的抗诉申请。对此,柴女士的代理律师邓学平13日告诉南都记者,将等待案子判决生效后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申请上级法院再审。”
将不满七周岁幼童打成植物人 继母被判16年
2017年3月9日晚,据渭南市第一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当时未满6岁的男童鹏鹏被送至医院时皮肤苍黄、四肢末梢发青、呼之不应,肢体肿胀松软,经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医院方面紧急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被告人孙某倩长期虐待继子鹏鹏一事浮出水面。
渭南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份以来,孙某倩因其不满6岁的继子鹏鹏不听管教,对其采取竹棍、绳索殴打、手脚殴打、电线捆绑、罚跪、罚站等方式致鹏鹏多处受伤。同年3月29日,孙某倩以鹏鹏弄脏床铺与顶嘴为由,多次打击鹏鹏头部,致其受伤。当晚9时许,意识不清的鹏鹏被送至医院救治。
今年10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孙某倩当庭辩称,对鹏鹏的殴打是出于管教,其重伤昏迷是因摔倒所致。
但据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2017年9月的鉴定报告显示,鹏鹏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颅内损伤符合钝性外力多次打击头部所致,徒手击打可以形成。
当天,渭南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孙某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15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合并执行16年。
案发至今幼儿一直昏迷继母未道歉 律师将申请再审
案件宣判后,鹏鹏的生母柴女士提出量刑过轻,不服判决,提出抗诉。11月12日,临渭区检察院答复称“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抗诉。”
柴女士的代理律师邓学平告诉南都记者,本案中原告是临渭区检察院,被告是继母孙小倩,“被告人孙小倩有上诉权,但鹏鹏和他的母亲没有上诉权,只能请求临渭区检察院抗诉。”
南都记者了解到,因为继母孙某倩此前的长期虐待,鹏鹏至今躺在医院昏迷不醒,仍呈深度植物人状态。邓学平表示,案发至今被告孙某倩未向孩子道歉。“我们认为合理的量刑应在无期徒刑以上。”
11月13日,邓学平告诉南都记者,将在此案判决正式生效后,继续申请上级法院启动再审。
(【南方都市报】 记者 黄驰波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