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就“张扣扣作案时精神是否正常”的论证情况接受纵相新闻采访
2019-04-01
今日(1日)晚间,东方网·纵相新闻新闻记者从张扣扣辩护律师邓学平处获悉,张扣扣案二审将于4月11日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庭审情况将通过陕西高院的官方微博进行图文直播。辩护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张扣扣家属已经请到三个精神病法医专家针对张扣扣作案时是否存在精神障碍进行了论证。
“张扣扣作案时精神是否正常,是本案最为重要的争议焦点之一。”邓学平在微博中这样写道,“一审时,我曾多次向法庭强调张扣扣可能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但是我和殷清利律师提出的对张扣扣进行精神鉴定以及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均被法院驳回。”
据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在今年1月9日进行的本案一审中,公诉机关曾认定张扣扣在作案前,作案中及作案思维清晰,精神状况正常。并以此驳回了辩护律师申请精神病鉴定的请求。
此外,在本案于3月22日举行的二审庭前会议中,律师团和检察员也就张扣扣的精神障碍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最终,律师提出的给张扣扣做精神鉴定的申请也再度被驳回了。
而根据记者从邓学平律师处获知的最新消息,二审开庭前,张扣扣家属已经找了三个精神病法医专家做了一个论证。论证的结论是:“张扣扣有急性应激障碍,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邓学平说:“这三位都是国内比较有权威的专家,他们都愿意出庭作证。”
根据邓学平律师提供的资料,这三位专家分别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教授袁尚贤、北京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主任法医师范秀华、解放军第二六一医院全军精神卫生中心主任王晓慧。
根据北京正慧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法医精神病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这三位专家的审查意见有三点:
1、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张扣扣符合偏执性人格障碍诊断标准。
2、张扣扣在儿童期(13岁)时经历的重大生活事件即其母被杀害与其所具有的偏执性人格障碍在法律关系上存在着因果关系。
3、张扣扣在作案时处于应激相关障碍(CCMD-3)即急性应激状态,其辨认能力存在,控制能力削弱,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 0104002-2011)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今日下午,我已经安排助理将这份专家审查意见快递给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邓学平表示,在此之前,他已经正式向法院申请这三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当然,这一申请能否被接受还要看法院的判断。”邓学平这样对纵相新闻记者说。
(【纵相新闻】 记者 宋祖礼 汪鹏翀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