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二审开庭前一天,张扣扣父亲希望判决能给儿子张扣扣留一条活路。
这个愿望在开庭日落空。4月11日晚7时许,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张扣扣案,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
庭审结束后,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邓学平称,该宣判结果在意料之中。
他向每日人物描述庭审过程中,张扣扣的表情并无变化,“没有恐惧和焦虑的表现”,但令其印象深刻的细节,是张扣扣谈到母亲的案子时,当庭落泪。
提及张扣扣,邓学平直言此时心情很沉重,也表示很遗憾。他还透露,死刑执行日期要等到最高法核准,临刑前张扣扣可与家人见面。
律师问起23年前母亲被杀案,张扣扣当庭落泪:每年上坟时都会说为我妈报仇
距张扣扣一审被判死刑,已过去三个月。
4月11日上午9时许,坐上了上诉席的张扣扣,相比一审时的他头发长了,身体更加壮实。与一审相同的是,他身穿黑色圆领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其辩护律师邓学平此前告诉每日人物,一般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会表现得萎靡不振,而一审判决后的张扣扣则不同。
二审庭前会议时,张扣扣的精神状态很好,表示自己会过好每一天,“他时常做俯卧撑锻炼身体,也经常看书,包括《艾森豪威尔传》、《朝鲜战争》还有励志类的书籍。”邓律师透露。
11日上午10时左右,审判员宣读一审判决书主文,提及张扣扣作案缘由和行凶经过,一下把时间拉回到2018年春节前后。
这年除夕中午时分,张扣扣为了报仇,将曾在冲突中打死自己母亲的王家三人杀害。在王家人祭祖返回的路上,他先后用单刃刀将王家三儿子王正军、大儿子王校军捅刺致死。之后,他进入王家院子,持刀捅死70岁的王自新。
接下来,张扣扣用汽油瓶点燃了王校军的车。随后,张扣扣高喊:“22年的仇终于报了。”
这次“复仇”要追溯到23年前。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在与王家父子四人的争吵中被一记木棍正面袭击致死。
在后来的审判中,王家最小的儿子王正军被认定为凶手,后因未成年判了七年。一名当地的律师证实,王正军其实只坐了三年多牢,就被减刑释放。
当年的司法判决,没有终结两家的恩怨。
13岁时的张扣扣目睹母亲被打死、当众尸检等场景,法医切开头皮,锯开头颅,血肉模糊。从那时起,复仇的种子就在少年张扣扣心里暗自生长。
在二审法庭发问阶段,当律师问到23年前母亲被杀案件时,张扣扣当庭落泪。“我知道我有今天这一刻,每年给我妈上坟我都会说要给妈妈报仇。”
张扣扣姐姐张立波曾表示,弟弟12岁之前性格活泼,母亲被杀后,有了心理阴影,性格变得内向。母亲下葬那天,“他的那个眼神,外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仇恨的感觉。”
母亲死后,张扣扣至少有四次跟亲戚朋友提过为母报仇。张扣扣的战友提到,刚入伍时,连长问张扣扣为什么当兵时,张扣扣回答,“锻炼好身体,将来替母亲报仇。”
庭审中张扣扣称办案人员“诱供”,公诉方认为其作案时不存在精神障碍
退伍后,张扣扣的生活并不顺遂。
他多次被战友骗去做传销。后来他辗转到广东、绍兴等地打工。期间,还曾在2017年去太平洋斐济岛国打工3个月。“国外条件差,吃的也不好,工资也不高,公司领导还爱骂人。”张扣扣一审供述中提到。
一审庭审中,公诉机关据此认为,张扣扣初中毕业后至案发前一直不顺利,在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里逐渐失衡,最后迁怒于王家人,这是他杀人的根本动机,而“为母报仇”不过是其掩饰自己承受不住压力走向极端的借口。
对一审前的供述,张扣扣二审时改变了说辞,他称办案人员存在“诱供”。
办案人员曾向张扣扣询问生活上的事情,开始时他拒绝回答,后来“警察跟我聊天我就说了,我不知道他要做笔录。”张扣扣在二审时称。
“检察机关以我的个人生活情况起诉我,说我报复社会,我又不是神经病,怎么会随便杀人”,说到此处,张扣扣情绪激动起来。
张扣扣回忆起作案当时的心理过程。开始时他感到害怕,后来将母亲的事情从头到尾回忆了一次,在仇恨与愤怒的驱使下心变得狠起来,“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没有恐惧和紧张,人和行尸走肉一样,不由自主地捅刺人。”
4月10日晚,邓学平律师向每日人物表示,第一次会面和二审前的一次会面,张扣扣都称自己在作案时无法自控。
张扣扣的这些表现,在家属委托的三位精神病法医专家那里得到论证。专家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书》结论为:张扣扣患有急性应激障碍,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邓学平律师透露,对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张扣扣认为是有道理的。二审中,该专家意见作为证据被提交。
不过,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交三位专家出庭作证的申请,遭到拒绝。
当日庭审上,公诉方发表意见称,专家仅凭供词得出精神医学诊断,不符合诊断程序规范,不能作为申请启动精神鉴定的证据使用。
庭审中,张扣扣再次提出申请作案时精神障碍程度鉴定,此案发生后,在相关审理过程中,其辩护律师曾多次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但均被驳回。
公诉方认为张扣扣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不需要也不应当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其出示的张扣扣供述称,张扣扣作案前其进行了周密策划并迅速逃离现场,归案后对作案过程回忆思路清晰,逻辑正常。
针对“张扣扣有预谋地设计杀人时间和地点”这一说法,三名精神病法医专家之一的袁尚贤教授曾向每日人物表示:“有的精神病人智能是完好的,甚至高于正常人,可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预谋地把人杀掉,但是他作案时并无责任能力。”
公诉方还称,相关亲属证人的证言显示其精神正常,无家族病史。对此,律师殷清利在辩护词中提出反驳意见,这是非专业人员代替专业人员的僭越之举。
张扣扣称案发两天后主动自首:当晚逃走是想去看最后一次除夕烟花
案发两天后,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这是否属于主动自首,同样是二审中控辩双方的焦点之一。
二审庭审中,对于公诉人提出的穷途末路才投案,张扣扣并不认可。他称,作案前就想到自首,“现在的社会跑不掉,但我想这是我最后一个年,想去看一次烟花。”
殷清利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中称,张扣扣作为退伍军人,是在具有反侦察能力的情况下主动投案自首,节省了当地办案机构的人力、物力。
公诉方后来补充意见道,张扣扣曾供述是因为身上没钱才自首。“如果有钱我肯定会跑,能跑多少天我就跑多少天,有钱肯定不会投案,束手就擒不是我的个性。”
对该说法,张扣扣在二审当庭予以否认,并称称这不是自己的原话。
11日下午,张扣扣在自行辩护环节中再次声称,“我是为我妈报仇,不是因为没有钱才投案自首的,我认为我没有给社会造成恐慌。”
不过,张扣扣对其“为母报仇,天经地义”的想法,他始终未变。从一审到二审,他都在庭审中如此表示,也从不后悔杀人:“我没做错,我是有血性的男人。”
张扣扣称,王家父子四人都应对其母死亡和案件处理不公负有责任,并列举出他们的种种罪行。
1996年的汪秀萍被杀的那起命案,法院判决王家赔偿经济张家损失9639.3元,其中丧葬费抵扣八千余元,张福如实际到手的赔偿只有1500元,这都用在张扣扣和姐姐的教育上。
其姐姐张立波也曾在采访中质疑,王家人让当时未成年的三儿子王正军顶罪以便减少量刑。
邓学平律师亦为张扣扣的“复仇行为”辩护,称其为母复仇具备民间法的某些正义元素,应当为国家法所吸纳兼顾,其罪难恕其情可悯,最后建议依法判处张扣扣死刑,宣告两年缓期执行,让其在监狱度过余生。
而公诉方认为96年的案件对本案的发生只是一个“导火索”,绝非是他杀人动机产生的主要和唯一原因。
法庭辩论结束后,张扣扣做了最后陈述。他称,感谢我的两个律师,对法院的判决无论什么结果我都接受。
张扣扣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两位辩护律师的建议未被采纳,4月11日晚7时许,二审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维持原判决定,张扣扣被判死刑。
二审前一天,张扣扣父亲希望判决能放儿子一条生路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30公里之外的三门村,是张扣扣出生成长的地方。
三门村里的村民表示,在张扣扣母亲汪秀萍去世的两三年后,村子的生活恢复平静,没有人再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张王两家的第二次凶杀案,再次打破三门村的安宁。
二审前一天,张扣扣父亲张福如告诉每日人物,他不能参加庭审,但他会想想办法过去,希望“判决能给儿子留一条活路”。
出事前九天的晚上,张扣扣曾拿出三万七千元现金交给父亲,“这钱给你留着养老”。出事后,这笔现金在被公安带走,留作取证用途。
去年清明时,张福如一个人去上了坟。女儿张立波因为心里难受没敢去。
张扣扣的表哥透露,姑父张福如这一年来精神状态很不好,尤其提到当年妻子被杀案件,脾气很暴躁。“对我姑姑当年被杀的案子中没有得到合理赔偿,以及政府部门二十几年来疏于照顾一直耿耿于怀。”
此前专家出具的精神鉴定书上也曾提到,张扣扣认为杀死母亲的凶手判刑较轻,且没有获得与事件相匹配的赔偿和精神上的抚慰,使应激障碍变得持久。
汪秀萍去世后,张家变得更加贫寒。张福如没有再娶,独自一人养育张扣扣和张立波,他们长大后都奔波异乡,直到去年出事。
除夕凶案的发生后,王家人搬离了村子,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与村中亲人的联系也不多,每次出现都匆匆来去。
两家人再次见面是一审开庭前,张扣扣家人向王家提出赔偿18万元,遭到对方拒绝。
一审开庭前,王福军曾向媒体透露,这一年他们家一直在悲痛当中,其母亲因伤心视力下降得很厉害,一家人诉求是“严惩凶手,判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
一审休庭期间,张家人再次主动委托律师向法院转交4万元的赔偿金,希望在经济上有补偿。被害人亲属拒绝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任何形式的调解,也不接受张扣扣亲属的任何赔偿。此后张王两家再无见面。
23年前,张扣扣失去了母亲。23年后,王福军失去了父亲和两个兄弟。三门村的两家命运如此改变,令人唏嘘。
邓律师曾在一审辩护词中提到,“张扣扣本质上并不是坏人……只是生活和命运跟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有了不同于常人的选择。”
正是这个选择,让张扣扣的人生在他的36个年头即将划下句点。
(编辑 王焕熔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