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就张扣扣案二审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
2019-04-11
4月11日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张扣扣辩护律师邓学平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在4月10日的会见中,张扣扣很放松:“看不到那种焦虑、恐惧。”
张扣扣也告诉表示邓学平律师,二审不论什么结果,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会以平常心对待。
作案时有没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仍是焦点
邓学平律师表示,在二审的庭前会议上,对于张扣扣作案时有没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也是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之一。
关于此前辩方律师针对有精神病法医专家作出“张扣扣在作案时有急性应激障碍”论证,提出相关专家出庭作证的申请,张扣扣辩护律师邓学平也表示其已被法院驳回。
4月9日,邓学平律师在微博中贴出了陕西省高院的通知书,表示精神病法医鉴定专家出庭申请被法院正式驳回。
对于二审中出现的新证据,邓学平律师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由于此前委托法院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都被驳回,张扣扣家人委托了三位国内精神病法医鉴定专家,出具了一份张扣扣有偏执性人格障碍的专家审查意见。
对于这份专家审查意见的效力,邓学平律师直言,作为辩护律师和家属是无权直接委托鉴定机构对张扣扣进行精神鉴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上不属于鉴定意见,起不到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
此前邓学平在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即将到来的二审中,辩方律师依然会将这份审查意见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我们这个证据最主要的一点是,希望法院看到我们的材料以后重新考虑要不要对张扣扣启动精神鉴定。”
目前对于张扣扣的精神鉴定结果已经递交给法院作为证据使用。
最好的结果就是刀下留人
在今年1月8日进行的“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中,张扣扣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张扣扣案因为牵扯到23年前的家庭恩怨而受到舆论的关注,根据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相关通告,被告人张扣扣家与被害人王自新家系多年邻居,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时年17岁的王自新三子王正军故意伤害致张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
法院通告表示,案件发生后“张扣扣对其母亲被伤害致死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最终,张扣扣于2018年2月15日,正值除夕,使用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尾随并杀害了上山祭祖的王正军、王校军,后又到王自新家中,持刀将王自新捅杀。
由于张扣扣犯案情节较为严重,其辩护律师也表示辩护的压力比较大。邓学平在本案一审期间接受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最好的结果就是刀下留人。”
目前邓学平仍然对二审结果不抱乐观:“这个难度非常大,但我们要尽到最大努力。"
(记者 贾天荣 宋祖礼 汪鵬翀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