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西省南昌市一小区内,一名78岁老人被五楼扔下的一辆共享单车砸中不幸离世,这为高空抛物造成的恶劣后果再添新的一笔。媒体已多次报道过楼上乱扔物品造成行人或车辆受到损失的事件,也曾以“说法”的形式探讨过“如果找不到抛物人,受害者可以通过起诉整栋楼的住户得到赔偿”的案例。
然而,虽有前车之鉴,但仍有不自觉的人在以身试法,昨日,华商报记者走访西安市区多个小区,住户均表示楼上仍有人在高空抛物。
小区高空抛物现象普遍存在
取证难
导致物业难处理
兰蒂斯城
电梯间窗外横梁层层挂满垃圾
王先生是兰蒂斯城6号楼的业主,4月5日是假期第一天,“当天上午10时许,我听见窗外又有人扔垃圾,间隔五六分钟就扔一包,垃圾掉下来打到水管道上砰砰响。连扔了三五包之后,我悄悄上到楼顶阳台向下看,发现是20楼在扔垃圾。”王先生说,他特意跑到楼上抓肇事者,发现是保洁员向下丢生活垃圾。
王先生说,他在楼顶“蹲守”期间,20楼先扔出一包垃圾,然后有一只手拿着扫帚伸出20楼窗外,“我刚开始怕自己看错了,仔细数了楼层,过了几分钟又再次确认,看到20楼又扔出一包垃圾。”
“我立刻坐电梯到了20层,眼前一幕让我愣住了,楼道里是拿着扫帚的保洁人员。我说他怎么能这么缺德,他还不承认,太令人生气了!”王先生说,“高空抛物已经好几年了,我们一层楼有12户,我平时上班,周六周日在家休息经常听见窗外往下扔垃圾,有时候晚上十一二点有人扔,有时候天还没亮就有人扔。我之前一直以为是住户在往下扔,怎么都没想到会是物业保洁人员。”王先生说,他怀疑是物业要求楼道不能放垃圾,保洁人员嫌麻烦,就把住户家门口的垃圾都扔下楼了。
“我们4号楼、5号楼、6号楼都是安置楼,高空抛物的情况特别严重。1到3层是商铺,3楼平台上垃圾都满了,物业保洁人员之前都戴着头盔清理,但依旧有人扔,到处都是,特别恶心。”王先生说,此前他家室外平台上的热水器管被砸坏,自己出钱换了一个,向物业反映过也没有效果。
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兰蒂斯城小区,在一期、二期的1-10号楼,记者在顶楼(32层)的电梯间往外看,都可以看到仅有最上面几层横梁上没垃圾,从28层向下,每层电梯间走廊窗外的横梁上,都挂满了垃圾。而三四层电梯间的窗户上全是溅起的垃圾污渍,窗外平台上堆满了各种垃圾,臭味扑鼻。
兰蒂斯城小区二期业主苗先生家住在三层,“简直是苦不堪言,成天有人扔垃圾,我家窗外的垃圾一两个月就扔满了,我现在都准备给窗外装一个摄像头,看看到底是谁在往下扔垃圾。”苗先生说,他去年住到该小区,准备装空调时将窗外打扫得干干净净,等空调送来窗外垃圾已经堆满。
昨日,记者来到兰蒂斯城物业服务中心——西安康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徐姓物业主管说,4月5日王先生确实反映了有保洁员高空抛下垃圾一事,小区也确有规定电梯间走廊里不得放垃圾,“我们也找到了负责6号楼保洁的工作人员,他说不是他扔的垃圾,目前事件还在调查中。”该徐姓主管说,一般情况下,保洁员都是将垃圾一层层带下楼的,不会从窗户扔出。
大东门商住城
小区内幼儿园曾提醒不要高空抛物
在碑林区东关南街大东门商住城,记者随机问了多名业主,他们均表示小区内有人往下扔东西。“小区F座有个幼儿园,幼儿园之前给小区楼内电梯里都贴了提醒,大概内容是‘亲爱的叔叔阿姨,请不要往楼下扔东西,会影响到孩子们安全’之类的。”30多岁的业主李女士说,小区里高空抛物的现象不太多,但哪个高层都有。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西安弘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张贴过告示提醒,但这种现象哪个小区都有,“有的孩子不懂事,把窗户拉开,拿到什么就扔什么,比如矿泉水瓶子、玩具等,扔生活垃圾的比较少。”
该服务中心董姓负责人说,高空抛物现象以前比较多,现在少了,都是小朋友恶作剧,“小区内有6栋高层和3栋多层,楼体外有监控,但摄像头都是向下拍的,楼上的情况确实拍不到。”
后村嘉园
痰从天降 女业主回家换衣服
昨日,在乐游东路后村嘉园里,业主梁女士说,她对高空抛物的行为简直是深恶痛绝,“小区一共11栋楼,楼上的人往下扔啥的都有,常见的就是生活垃圾。有一次我准备出去办事,走到2号楼底下,楼上的人向下吐痰,吐到我胳膊上了,也不知道是谁。我刚开始以为是鸟的粪便,一看是口浓痰,没办法我又回家换了衣服。”
梁女士的说法得到了小区另一户业主刘先生的认可,“今年过年前几天,6号楼上扔下来一块踢脚线,把楼下一辆车的前车窗砸烂了,后来车主把车窗换了。”刘先生说,除了生活垃圾外,还有人把没吃完的水果也往下扔。
记者在小区4号楼门外墙上,看到了严禁高空抛物的提醒,到住宅楼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高层窗外、放置空调室外机的台子上零星挂有几袋生活垃圾。随后,记者来到陕西汇锦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村嘉园管理处,看到卷闸门紧锁,门口贴有物业公司4月5日至7日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大兴君城
有人往下扔木头 差点砸到人
张先生家住劳动北路大兴君城,提起高空抛物他满是无奈。“我只能用缺德来形容这些人,之前楼上有人扔垃圾,是吃完外卖的盒子,掉下去的时候,碰到我家空调室外机了,油渍溅得到处是,也不好清理。”张先生说,给物业反映过,但物业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昨日,记者在小区5号楼2B单元门口看到了禁止高空抛物的提示牌,记者找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高空抛物的情况很多,经常有人来反映投诉,但查不出来是谁干的,“之前有人扔下来一块木头,差点砸到人了,业主当时就来投诉了。物业也一直在提醒,每个单元电梯里、楼门口都贴了告示。”该工作人员说。“但是挡也挡不住,抓也抓不到,物业也不好管。”工作人员说,小区里有监控,但因为扔东西是一瞬间的事,即使摄像头对着楼上拍,也很难抓拍到是谁家从高空乱扔东西。
紫云溪小区
半夜睡觉被臭醒 窗外一袋粪便
吴先生2014年5月入住西安市梨园路紫云溪小区5号楼,楼上经常出现扔垃圾的情况。去年夏天,一袋粪便砸在了他家阳台空调外机上!吴先生说,因为天热,当时他开着窗户睡觉,突然被一股刺鼻的臭味熏醒,起来一看,装着大便的黑垃圾袋就在他家阳台外的空调外机上,“楼上往下扔粪便,光我了解到的就已经是第三次了。”
对此,小区物业曾表示,公共区域装有监控摄像头,楼体部分因涉及业主隐私,所以无法装监控。之前也接到过业主类似的投诉,扔下来的东西包括剩饭、生活垃圾,物业也劝说过多次,但一直没什么效果。
江林新城小区C区
高空落下灭火器砸中车顶
去年6月16日下午6时许,一快递小哥正在给西安雁塔区江林新城小区C区的客户送货,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一个从高空抛下的灭火器重重砸在送货的面包车车顶,车顶被砸出一个大坑,而当时,他就坐在车里。“我还以为是车轮胎爆了,出来一看,车顶上有个灭火器。”
“楼上经常会高空抛物,扔下过垃圾和啤酒瓶等物品,乱扔东西的人根本没有考虑过楼下居民的安危和感受。”小区业主王先生说。据了解,高空坠落的灭火器来自楼道消防栓处的灭火器材箱。事发后,小区物业发出公告,要求楼上住户不要高空抛物。
东方米兰
深夜扔下一个盆,吓得孩子哇哇哭
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有东方米兰5号楼的业主投诉,高层部分住户向楼下平台乱扔垃圾、屎尿、杂物等,“有时晚上12点多突然摔下个盆子,声音很大,吓的孩子哇哇哭。反映到物业,物业说由于取证难,很难处理。”
对此,西安市雁塔区政府回复:该问题经查,东方米兰小区由西安天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因小区个别业主素质欠缺,存在高空抛洒问题,但由于取证困难,无法追查到具体责任人。雁塔区物业管理部门已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对户外露台进行冲洗。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宣传,并通过公告栏、条幅、广告媒介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引导住户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坚决抵制高空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 华商报记者 佘欣 摄影 强军
专家声音
物业应尽到管理和提示的义务
昨日,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杭州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成员娄云林说,高空抛物问题,从物业方面来讲,应尽到管理和提示的义务,“针对高空抛物现象,物业除了张贴悬挂相关提醒业主,还可以上门提示。有的小区每栋楼都有对应的管家,对抛物情况比较严重的楼,管家应挨家挨户提醒。”
娄云林说,如果是保洁员抛物,应该严肃处理,“消防楼梯和业主家窗户方向不一样,保洁员和业主扔垃圾比较好区分。小区监控画面中如果有对照物,而且如果事发的时间点刚好正在清扫,就比较好区别垃圾是谁扔的。”
“不过,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将业主高空抛物的责任划给物业,物业只能温馨提示,告知业主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之前发生过高空抛物砸到行人头上,导致受伤入院的案例。”娄云林说,如果找不到具体的抛物者,受害者可以起诉整个楼的业主。
律师说法
物业管理方面有哪些义务?
昨日,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邓学平说,高空抛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失,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
“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邓学平说。
邓学平说,针对物业,如果因高空抛物,而造成了社区内居民财产与人身安全遭受损失的情况,物业公司应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证,查找肇事者。他表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高空抛物有哪些法律后果?
邓学平说,根据严重程度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1)刑事责任:“高空抛物危险极高,尤其在人群及车辆密集的生活区,高空抛物会危及公共安全。”邓学平说,因此,故意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在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还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找不到抛物者责任怎么划分?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能确定具体的抛物人,由抛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查明抛物人,除了能够提出反证的,则楼上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邓学平说。
相关条例
乱倒垃圾、粪便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实行专业单位清扫保洁和民办的群众性清扫保洁相结合。其中,居民小区、街巷,由社区居委会、家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违反本条例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随地吐痰、便溺的,处50元罚款;乱扔瓜果皮核、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容器里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对个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乱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 记者 余欣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