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 吴荣奎)6月7日上午,陕西汉阴百万悬赏嫌犯汤晓东再次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
随后,汉阴县委书记周永鑫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专访,披露案情细节,并一一回应了汤晓东的诸多指控。
采访过程中,汤晓东拒绝了新京报记者劝他回国的建议,称商业模式曾向汉阴县委县政府报备,被扣押资产足够清偿投资人,企业出问题在于未向当地公安局长行贿。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汤晓东说法有瑕,他被查时间比那位公安局长上任时间提前了一个月。
周永鑫一一反驳了汤晓东的说法。他否认汤晓东的商业模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备过,且目前被扣押资产并不够偿付投资人。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汤晓东的协议问题明显,名义上是投资入股分红,但其并不符合投资入股分红的法律要求,更倾向于是一种融资行为。一般来说,投资具有收益不确定性,入股的情况下分红,肯定是赚得多分得多,亏损一起承担,但汤晓东的协议中称保障本金,实际上不符合规范投资入股要求。
汤晓东:在美国 不认罪 不回国
汤晓东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目前身在美国。
接受新京报专访时,汤晓东多次表示,自己不认罪。他称,目前,被汉阴警方扣押的资产总额达3亿元以上。对于他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也不认可。
汤晓东还表示,公司的商业模式、股权证书、企业运作的资料在汉阴县政府各部门都进行过报备,“但没给我什么收据,县委书记都报备过”。
他说,自己在广东发展很好,汉阴并不具备很好的资源条件,相关部门都表示对他的支持,他才返回汉阴投资。
新京报记者尝试劝他回国,遭其拒绝。
他称,自己于2014年在汉阴开了一家珠宝店,随后3年,在安康、资阳、石泉陆续开了多家珠宝店,大力开发市场,而汉阴县政府自2008年开始,每年都去广东招商引资,每年都去他的公司考察。
汤晓东称,2018年,邝吉学出任汉阴县公安局局长,当时汉阴县委书记周永鑫曾提醒他,“要和邝局搞好关系”,而汤晓东认为企业经营良好未向邝吉学行贿,“2018年5月份我还在汉阴忙公司的事,结果6月份整改通知就下来了,就是因为我没有行贿,才恶意整我。”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汤晓东说法有瑕,他被查时间比邝吉学出任公安局长时间提前了一个月。汉阴县政府官网显示,经2018年7月31日汉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邝吉学任汉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汉阴县公安局局长。
汉阴县委书记:汤晓东的商业模式没有报备过
6月7日上午,汉阴县委书记周永鑫独家向新京报记者披露案情细节,并一一回应了汤晓东的诸多指控。
周永鑫否认了曾提醒汤晓东“和邝局长处好关系”。对于他自己和汤晓东的个人关系,他表示:“我没有吃过他一顿饭,抽过他一根烟,没有和他有任何交往,如果有什么他可以通过正常渠道举报给纪委反映,我经得起查。”
周永鑫说,在产业园区建设期间,政府积极支持珠宝产业发展,直至2018年6月,相关部门发现异样后,立即责令其进行整改,令其必须通过正常的渠道创办产业园,也曾在整改中提出建议,如招商引资,招收股东等,而不是从民间吸收资金:“当时我们并没有确切掌握他做了多少,怎么做的,所以才责令整改,直到2018年9月,他拿不出资金兑现给投资人的承诺,才引发大规模的群众报案。”
周永鑫否认了汤晓东向政府报备过商业模式的说法,称不可能同意其民间筹资。他表示,汤晓东偷换概念,将“入股”“众筹”,与民间筹款混为一谈,入股后,公司应修改章程,并工商局报备,但汤晓东并未如此,而是许诺百姓“保本又返利”,“哪个产业一下就能有15%的收益呢?显然就是庞氏骗局”。
周永鑫透露,汤晓东除了在汉阴创建产业园,在多县市都有珠宝店,目前经汉阴警方了解,汉阴县有500余人报案,涉案金额达7000多万,对于其他地区有多少受害者及金额数量不甚清楚:“但肯定没有他说的3亿那么多……现在这些资产应该不够赔付。”
周永鑫说,汤晓东存在转移资产行为,目前被扣押的财物只能通过法院判决后拍卖,按比例返还百姓。若赔付后还有余款,也属于汤晓东个人财产,不会被随意侵占。
周永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警方依法查处,因此案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故采用百万悬赏方式:“千方百计都是想他早点归案。”
目前,警方已采用多种手段希望劝汤晓东早日回来。从民间角度考虑,为挽回损失,也希望能追回被他转移的资产。周永鑫说:“记者也可以和他沟通,如果他能把资产还回来,兑付老百姓的损失,最后的判决可以减轻对他的处罚。”
截至发稿前,新京报记者未获邝吉学回复。
律师:汤晓东的行为不符合入股分红法律要求
据受害者提供的协议书显示,协议对年利率、期限等有明确规定。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俗来说有4大特征,第一,违法性,没得到法律许可。第二,公开性,公开吸收社会资金,如果是私募就不属于这个,第三,利诱性,包还本金给你固定利息。第四,社会性,面对社会不特定公众,没有特定人群,符合这些特征就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而汤晓东的协议中问题明显,名义上是投资入股分红,但其并不符合投资入股分红的法律要求,更倾向于是一种融资行为:“入股一定是不讲年限的,入股分红一定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赚得多分得多,入股前还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开会等等。”
一般来说,投资具有收益不确定性,入股的情况下分红,肯定是赚得多分得多,亏损一起承担,但协议中称保障本金,实际上不符合规范投资入股要求。
针对汤晓东所称,企业出现问题与政府下令的整改通知有关,此前一直获得政府支持。邓学平表示,政府支持不是违法借口,政府领导并非法律专家或司法人员,企业家应找专业的法律人员做把关,做风控,对商业模式做合法性审查。
(【新京报】 记者 张彤 吴荣奎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