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就鹏鹏案接受纵相新闻采访
2019-07-04
今天(7月4日)上午9点,鹏鹏生父被控虐待罪、遗弃罪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历时三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至此,受到舆论关注的"渭南继母虐童案",也因受害儿童的代称而流传网络的"鹏鹏案",在历时两年多的法律程序后,正式步入尾声。
"这个案件给社会所留下的深刻警示和教育意义,不应随着案件的结束而终止,相反,应当作为典型案例让更多人重视和反思。"
在法院门口,始终担任鹏鹏代理律师的邓学平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本次庭审,经法院协调,鹏鹏的生母柴女士同意并提出了不公开开庭的申请。邓学平表示,孩子母亲有压力可以理解,但他认为这一类案件,应该公开庭审并且通过网络向全社会直播。
"虐童是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它不仅是在摧毁国家的未来,而且突破社会公众所能容忍的道德底线。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的事后制裁,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更重要的在于典型案例的社会传播。"他说,"今天不管如何对鹏鹏的继母和生父进行怎样的判决,孩子的病情都不会好转。"
在此次庭审中,鹏鹏的生母柴女士当庭提交了自己对前夫赵某的谅解书,并当庭向赵某确认,如果能够重获自由,能否保证到医院用心看护孩子,赵某当庭表示自己愿用余生赎罪。对此,邓学平也表示,案件的审理,事实上并不会对受害者产生更多积极的影响,他此前也曾表示完全能够理解受害人母亲希望儿子能够得到更多照顾的心理。
因而,他也在采访中这样说:"对于社会而言,我们更应该做的是用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教育公众,让大家更加关护儿童、对虐童行为更加零容忍。"
此外,邓学平也向记者复盘了被告人赵某在法庭上的表现。
他表示赵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庭审中多次表示自己对鹏鹏继母的虐待行为不知情。而对于孩子昏迷期间离开医院失踪近两年的问题,其解释是因为舆论压力太大,自己百口莫辩,无法承受。
本次庭审,因为涉及的民事赔偿属于赵某和孙小倩的共同责任,因而也出现了"生父继母同庭受审"的情况。对于鹏鹏生母及律师提出的民事赔偿,两人对金额均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能力赔偿。
此前,邓学平在接受采访时也曾表示,考虑到赵某和孙小倩的经济能力,民事赔偿的象征意义更大。
(【纵相新闻】 记者 宋祖礼 汪鹏翀 陈思众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