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5
4月11日,陕西高院。
法官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听到这一死刑判决,张扣扣起身对他的律师表示感谢,还转身对旁听的群众说“大家好”。
这一天,张扣扣的律师,邓学平先生在微博上写下了一段话:“张扣扣案是一个悲剧,最终将会搭上5条人命,没有人在里面是赢家。社会各界都应该从本案中吸取深刻教训”。
他拼尽全力,虽无力改变这一结果,却毫不掩饰地流露一位刑事律师少见的悲悯。而正是这一悲悯,是让他深陷一场巨大的舆论风暴!
他为张扣扣案作所的辩护词,以《一叶一沙一世界》的名称传播出来,瞬间引爆了整个网络:
该条微博阅读量数据为4252万;微信公众号该篇文章的阅读量,在三天之内突破150多万(随后被删除);百度搜索“张扣扣 辩护律师“,出现的结果达700多万条。
唾骂者漫天而来,赞扬者也接踵而至。
这样的一场舆论,带给这位80后律师的,是一场前无古人的心理挑战。在此之前,恐怕任何一位行业内的人,都未曾有过被4000多万人围观、议论、剖析的经历。
2019年,是邓学平律师从事刑案办理第12年。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他会成为张扣扣的辩护律师?这场风暴是不是如人们所说的“借机炒作”?
01
一切纯属偶然。
一开始,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里,并没有他。
2018年中旬,张扣扣的另一辩护律师殷清利,邀请他介入此案。因考虑该案辩护空间甚微,他婉拒了殷清利律师。
18年年底,殷清利律师再次邀请他介入,并告知另一位律师因不堪压力,已经退出。
当我听完殷律师的介绍后,我顿时决定加入辩护。目的不为别的,就为了捍卫辩护权本身。不管张扣扣是什么人,他都有权委托律师辩护。
因此,才有了后来的辩护,以及那篇传遍网络的《一沙一叶一世界》。
关于这篇辩护词,邓学平律师也在后续的回应中给出了解释:
我跟殷律师达成了“一文一武、张弛结合。互有分工、互相策应”的辩护策略,并在庭前会议和正式庭审中进行了实操演绎。殷律师负责展现“力度”,我则负责输出“温度”。
为什么会想到这种辩护策略,还写出如此文采飞扬的辩护词?如果熟悉他的人,或许不会有任何奇怪,因为从他的求学经历以及检察官工作经历,就能窥见一二。
02
“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
不喜欢死记硬背的邓学平律师,最初并没有进入法律行业的打算。
高考填报志愿时,前两个志愿都是金融和经济类。在家人的劝说下,他将法学填到了第3志愿。他最终被录取的志愿。
本科期间,他并没有把主要心思用在学业上。他系统的阅读哲学、政治学等书籍,当别人为了考试背教材的时候,他在看柏拉图、洛克、尼采。一有时间,他就去听各类讲座。
对于学习,他自有一套方法。在他看来,将法条背下再套到试题上,几乎没有意义。所以,他去思考法条背后,立法者的用意。他用逆向思维去假设,这些法条在实践中有无漏洞可钻。
2005年,这套思考方法,让他创下了上海财经大学有史以来,司法考试的最高分。这也让他成为了当年上海市司法考试的第二名。与第一名仅4分之差。
同时,他还考上了本校研究生。
研究生毕业那年,他又同时考上3个地方的公务员和2个地方的事业单位。戏称是因为失恋,他选择了更能“散散心”的苏州,进入了检察院,成为检察官。
03
另类检察官。
进入检察系统不久,他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另类”。
某一些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好感,甚至有时候会看不起他们。这也许并非出于恶意,仅是角色带来的一种无意识心理。但这种无意识,会影响一个案件的走向,甚至是一个人的人生。
更关注案件当中的个体,是他成为“另类”的原因之一。
在审查一起毒品交易案件中,他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辨认交易地点时,侦查机关所做的记录不太符合常理。
为此,他反复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多次前往看守所了解情况。最后发现,这个交易地点,仅是在他人带领下的“随意一指”。
身为检察官,他主动将这份辨认笔录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在一起复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检举揭发而具备立功情节。侦查机关因不慎将检举揭发的记录丢失。
他得知后,便调取监控,又找侦查人员做笔录,为嫌疑人争取立功情节。嫌疑人感惊诧:“没想到,你会这样为我奔走。”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律师会见需征得办案单位同意。但当时最新的《律师法》已经为律师解除了这一“枷锁”。
在两套体系“打架”的情况下,还是检察官的他公开撰文,主张适用《律师法》的规定,为律师会见松绑。
尽管保持“另类”,但他还是觉得自己在检察官期间做得不够好。
“之前我也轻信口供。如果被告人翻供,我第一反应也是怀疑他想逃避罪责。做检察官的时候,很少深度了解被告人和家属。
哪怕我内心再说,要保障他的权益,但实际上还是把他作为办案的对象,很难真正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他们。”
做律师后,得以更深度的与当事人、当事人家属接触。他才发现每一个犯罪案件的背后,有很多复杂的人性交织,也有非常多的社会因素影响。一个人犯了一次罪,不代表他就一定坏透了。
很多的情况下,因为害怕也好,被利诱也罢,人们很多时候都会违背自己的意愿做一些虚假口供。他接触过的这样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04
被“炒作”的邓学平律师。
这场舆论的一部分声音演变成了炒作之说,这是他最初没有预料到的。
在这篇辩护词之前,写作是他的习惯。从大学就开始投稿的他,入行后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犯罪研究》、《法学家茶座》、《中国检察官》等权威杂志发表大量专业论文。新京报、澎湃新闻、新浪司法等媒体平台上,也多见他的专业法律评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杂志开设法制专栏,成为财新网特约专栏作家。他笔耕不缀。
这个案件和辩护词之所以会“火”,是因为它本身集合了多种社会因素:为母复仇、伦理孝道、司法公正和死刑判决等等。普通人争论张扣扣到底该不该死,行业内讨论辩护词能不能这么写。
“我觉得大家颠倒了因果关系,这个案件,是因为有大家关注的社会因素,它才成为了热点。而不是说,因为我去推动,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要说炒作,邓学平律师早先也不是没有机会。
在代理张扣扣案件之前,他已经代理过多起举国关注的案件,如雷洋非正常死亡案、汤兰兰家族集体性侵案、渭南虐童案等等,这里面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成为他“炒作”的机会。但他并没有这样操作。
他说:法律人不能没有肝肠,必须心怀怜悯和正义。
“这篇辩护词我只发布过一次。当时汉中中院官方微博已经发布,一审判决结果已经做出,我是否继续代理二审处在完全未知的状态。说我诉诸民意绑架司法,不合逻辑。我们国家发布辩护词的人多了。
如果发辩护词就是炒作的话,那网络都要取消了。这篇辩护词被别人转载,突破了多少量的阅读,我怎么能控制这一点?所有的传播都是群体行为。”
邓学平律师并非拥有顶级流量的明星,他又如何凭着一人之力,号召4000多万人为他“集体打榜”?
相对于诛心之论,炒作之说还算是客气的。
一些人用“吃人血馒头”影射他。
更有法学教授,在没有阅看庭审直播,也不了解律师辩护工作的情况下,直接下了评判:“律师主要是为了自身职业利益而介入”、“这份辩护词根本没把审案法官当回事,只想放到网上煽情网民”。
“我们现在的社会戾气太重了,这从观念市场中可窥见一斑。大家喜欢表达情绪,怠于思考,诛心论、阴谋论盛行。缺乏宽容的心态,总认为事情非黑即白,不能接受律师为嫌犯辩护。
这种狭隘和偏激,正是社会戾气的意识基础,非常有害。冷静的思考才会带来宽容,追求正义不仅是追求某一方的压倒性胜利,而且还需要兼顾对软弱人性的观照和体谅。法治的终极目标不是惩罚或杀戮,而是关怀和拯救。”
很多事情,因为了解的不多,才有了评论的冲动。情绪的宣泄都没有了事实的基础,就会演变成一场滑稽的闹剧,最终归于浅薄。
一个星期前,张扣扣一案尘埃落定。他在朋友圈发布了唯一声明:
张扣扣已经被执行死刑,社会各界对此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尽管如此,敬畏生命、尊重法治、避免悲剧重演是大家共同的追求和心声。社会也必须在尊重司法裁判的基础上继续前行。我的一审辩护词,我只在@汉中中院 已经公布且一审判决已经做出的情况下,发布过一次。其后所有的发布或转载,都是在我事先不知情、事中未参与的情况下发生的。
希望大家秉持理性的态度,尽快平息争论,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前方还有很多复杂、艰巨的工作等着我们去做。
一个社会热点事件的产生,并非个人产物。它是各方力量博弈的总和,问题集中的爆发点。
它甚至是纯属偶然,事后才有好事者对此穿凿附会。
站在这场舆论风暴中的他,只是呼吁大家“尽快平息争论,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
“法治是这个社会唯一的安全出口。但法治不是靠空谈,而是靠扎扎实实的办案。每个案件都在检验法治的成色。”
虽然这场风暴给邓学平律师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争议,但是对他自己而言,都云淡风轻。他转身继续扎进了案子,按他的话说:
他只愿意做对生命有意义的事情。
(【法律先生】 原文链接)(【红网】原文链接)(【凤凰】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