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就鹏鹏案接受开屏新闻采访
2022-04-05
清明时节雨纷纷。几位爱心妈妈和两个爱心姐姐去看鹏鹏,给他带去了蛋糕、鸡蛋面、玩具……
一个小小孩童,在这世间只度过了10年零10个月,3975天,他黯然凋零。曾被继母打残的手和脚,都伸直了,他离开得很平静,带着笑,带着对这世间的依恋。
时间让人遗忘,但我们在遗忘这个孩子的时候,要记住那些天使般生活在大地上灿若星辰的孩子,他们是每一颗星子,给人间以快乐温暖和希望。
“我们怀念和记住这个孩子,更要告诫某些毫无人性的成年人,伤害是要付出代价的。”当年鹏鹏的代理律师邓学平说。
清明节,那牛背上的小小牧童,遥指的杏花村,是否是鹏鹏向往的世界?
“晨妈”是上百个爱心妈妈
又逢清明,爱心妈妈们烧上一柱香,祈福天上的小天使,来世要含着糖,到人间。
鹏鹏,陕西人,2011年4月4日生。2022年2月20日,因多器官衰竭离世。5岁零11个月时,被继母虐待,重伤一级。
赵宇晨于2022年2月20日故去
清明节,呼唤鹏鹏的“晨妈”用各种方式祭奠他,回忆他的笑、他的哭、他的不能言的伤痛。那个叫“呼唤鹏鹏”的微博,有122万的粉丝,每天都有上万人进去看看鹏鹏,虽然他离开人世已45天。
微博里,堆满了人们献上的一束束黄菊花,蛋糕插上蜡烛,祝这个小小孩生日快乐,怀念这个离世的孩子。
2022年4月4日,赵宇晨11岁。
鹏鹏的真名叫赵宇晨,网上被人们熟知的名字则叫鹏鹏。“晨妈”不是一个人,而是所有的上百个爱心人士。从赵宇晨受伤那天起,躺在病床上的五年里,晨妈、晨爸、晨爷爷、晨奶奶们,陪着他度过一年又一年,换了一茬又一茬。
2017年3月29日,被继母打得命悬一线的男孩赵宇晨躺在医院的ICU病床上,身上插满管子——脑袋、膝盖、脚踝、手指、手腕……,伤痕累累,新伤叠旧伤,这些伤是虐待所致。
当年,唐都医院出具的一份《诊断证明》显示,鹏鹏头部外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脑壳有75%缺失,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入院时GCS评分(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的评估)3分(最低)、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全身紫绀……
5岁之前,赵宇晨小朋友在“晨妈”们的记忆里:比花朵还要娇艳,最喜欢滑旱冰,总是摆出小姿势拍照,总笑得那么灿烂。5岁之后,父母离异,继母虐待,生父冷漠,但被继母虐待的小家伙一直隐忍,直到他再也看不见,说不了话,头骨严重受损、两根肋骨骨折、上门牙脱落……
关注赵宇晨的爱心人士于事发后的2017年3月31日,在微博上建起“呼唤鹏鹏”的微博,他们成立爱心团队,天南海北的人加入进来,想要唤醒这个可爱的6岁男孩。
伤势严重的宇晨辗转从西安到上海治疗。2017年4月初,上海一家公益机构找到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希望他介入宇晨案,提供公益法律援助,为这个被继母虐待的孩子代理。“我当时听完情况后,没有多加思考,就答应免费介入这个案件了。”邓学平说。
办理完委托手续后,邓学平带着助理到上海儿童医院看望宇晨。那一幕,让他永生难忘。躺在病床上的宇晨遍体鳞伤、瘦骨嶙峋。孩子没有意识,身体虚弱,看了让人心痛。“以前只是知道一个词叫‘皮包骨’,见到鹏鹏的那一刻我才真正的理解了这个词的含义。”
在邓学平的微博里,他曾这样写:“她,以爱的名义实施殴打,以管教的名义实施虐待。但纵使她巧舌如簧,也没法解释鹏鹏的瘦骨嶙峋遍体鳞伤和至今的昏迷不醒。 如果一堵墙一扇门就可以将罪恶挡在法律之外, 如果一张夜幕就可以将罪恶深深掩盖,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可言?”
在办案的过程中,邓学平从警方那里证实了虐待的事实,而在看了所有的卷宗后,他也泪目了。“这样残忍的虐童行为是一种无法容忍的恶行。作为法律人,我认为我有义务站出来为宇晨讨回公道,有义务帮助司法机关将作恶者绳之以法。”
深度昏迷的宇晨活了下来,却被医学上认定为植物人。他不能自主呼吸,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但他会哭。
赵宇晨重伤后,从此在病床上度过。这个小小孩,什么也不能说,他大大的、亮亮的双眼,看不见光,看不到晨妈晨爸们,他五年时间只是用心和耳朵在感受疼痛、爱和温暖。
全国爱心人士建的“呼唤鹏鹏”的微博
五年,是宇晨的半生
有一个晨妈常说:“如果,如果他从来没有那样的遭遇,如果他就和现在普通的顽皮小男孩一样多好啊!”
曾经出现在新闻上的孩子,他的未来牵绊着成千上万人的心。直到他在2022年春天离去,不认识他的人进来微博看他,认识了他,和陪伴他五年的爱心人士一起呼唤他:“晨晨,你在那边还好吗?”
六年里,最初的最初,爱心人士一边为孩子到处筹钱治疗,一边在呼吁惩治恶行。
当年,在办案的过程中,法律定性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也是邓学平作为代理律师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他刚刚介入时,宇晨继母孙某仅被以虐待罪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如果最终以虐待罪判刑,那么她的最高刑期是七年有期徒刑。
“这样的刑期和宇晨所受到的伤害是严重不匹配的。他75%的颅骨被打碎,视网膜被打脱落,膝盖骨被打变形,整个人都虐待成植物人,不能说,不能动,不能自主进食,只能靠流食维持生命。”
邓学平提出,除了虐待罪,还应当追究故意伤害罪。他给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邮寄了多份书面法律意见,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又赶到渭南,跟检察院当面沟通,请求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宇晨进行伤情成因鉴定,查明宇晨失去意识,成为植物人的生理原因。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
邓学平律师去看望手术不久后的宇晨(右一为宇晨生母)
彼时,宇晨被殴打没有目击证人,孙某辩解是他不小心摔伤的。宇晨失去意识,不能开口说话。认定宇晨被继母孙某殴打至植物人似乎证据不足。“我主张,对宇晨进行伤情成因鉴定,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判断宇晨在家里卫生间自己摔倒能否造成如此的后果”。最终,经过鉴定,认为摔伤难以形成那样的伤情。虐待可以囊括体罚殴打,但囊括的是长时间、高频率、低强度的打骂,对于短时间内实施的高强度的暴力殴打行为,特别是直接致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应当单独评价为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并非简单的取代关系,两者可以同时并存。
法庭上,孙某辩解的方式有三种:关于宇晨营养不良、瘦骨嶙峋,辩解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关于宇晨身上的伤,辩解为宇晨调皮不听话,她是为了管教孩子;关于3月29日宇晨突然昏迷,辩解为宇晨自己不小心摔倒。
通过邓学平的努力,孙某最终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宇晨的生父赵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以后弃保潜逃、不知所终。公安机关最终将赵某抓获,以虐待罪、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继母没有人性,生父见儿子重伤潜逃,晨晨真的可怜,他需要关爱,才能活下去。”晨妈们总是还有信心让小宇晨唤醒,他们期待他醒过来的一天。
宇晨于2017年7月和11月分别接受了颅骨修复和眼部手术。手术时医生发现他左眼的视网膜并未脱落,医生清除了他眼部淤血。而宇晨失去视力的原因是视神经不完全断裂和充血,脑部慢慢恢复后也许能够使他再次看见。
宇晨的手术治疗费用包括护工的费用,全部都由志愿者组织向公众募捐筹集。当年11月,宇晨的生母离开上海回到西安,宇晨由志愿者和护工照顾。多次商议和考量可行性后,宇晨生母决定带他回渭南。小宇晨在警察和志愿者的帮助下被送进了渭南市的医院住院。之后志愿者在生母与生父两家之间极力协调,宇晨辗转到了西安治疗。
雪上加霜的是,宇晨后来被诊断出支气管炎并间质性肺炎,心肌损害,肝功能异常,脑损伤并脑软化并脑萎缩,胁骨陈旧性骨折,而他的视力恢复却需要脑部的训练来慢慢恢复。
此后的几年,赵宇晨一直住在渭南脑科医院,经历了大小多次手术。从2013年建起微博,到赵宇晨故去,爱心人士们无时不在环绕着他,呼唤鹏鹏醒来。五年多的时间,天南海北的晨妈都会天天进去微博里看看小宇晨的近况,他们也会从各地赶过来看望宇晨,每天都在期待奇迹发生。
孩子瘫痪,吞咽功能没有了,小宇晨通过鼻饲补充营养维持生命。每天他都要进行康复训练,护士会给他进行口腔按摩防止吞咽进一步退化。他的四肢被虐待后已经伸不直,护士每天会给他蜷缩的四肢进行拉伸,还会给他定期针灸,蜡疗等。
在呼唤鹏鹏的微博里,每条下面都配有宇晨的视频,躺在护工奶奶怀里,他眉目清秀,一直笑着,有时候很严肃。没有知道这个小小孩想些什么,正如爱心妈妈所说:“清醒的时候感受着人间罪恶,却在昏迷的时候感受着人间大爱。”
终究是不舍
2022年2月20日凌晨五点,宇晨因多器官衰竭,悄悄离开了这个世界。
离世时,赵宇晨10岁零10个月
“作为父母,我希望世界上永远都不要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邓学平得知后,在微博上写了四个字“心痛如绞”。整整一周,他的心情都十分沉重。“宇晨的生命虽短却苦,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阳光男孩,这样的人生结局,确实让人无法接受。希望天底下的父母,都能看护好自己的孩子,给他们一个温暖的成长环境。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人类的希望。孩子的今天决定了国家的明天。”
孙某的刑期,大部分公众认为偏轻。“我认为判处孙某无期徒刑比较合适。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为此,邓学平曾多次申请将案件由渭南市临渭区法院移送至渭南市中级法院管辖,但是诉求被驳回。之后,他申请临渭区检察院提起抗诉,但也被驳回。至此,孙某的最终刑期定格在了十六年。
晨晨成为植物人的4年后,2021年儿童节当天,《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正式实施,增加了“强制报告制度”,规定了9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同时规定,与儿童密切接触的人员在发现规定的9种情形时,需及时向公安机关履行报案或举报职责。这些人员和组织包括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乃至旅店、宾馆等——报告不仅是责任,也是义务。
那几年,邓学平见识了虐童的阴暗和残忍,但更被热心人士的温暖和善良所感动。有网友周末乘坐数小时高铁前往医院探望宇晨,有海外华人专程回国为宇晨开展义务会诊,还有人希望自费将宇晨带至国外治疗……
宇晨走的这天,晨妈们悲痛欲绝。在微博里,她们、他们留下了这样的文字:
穿越妈妈说,看到娃就哭一阵,过一会看着,又靠着墙边哭一阵。你被拉走了,又扑上去在你边上哭一阵。还有日夜照顾你的护工张姐,哭得站不住。护工大叔也去看你了,爱你的人都没有缺席。
榴莲长在树上妈妈喝了酒,在群里说着她的悲痛,酒里裹着咸涩,说不出的滋味吧。
还有一个曙光叔叔,在你墓前朗诵诗歌,把自己为你清唱的歌发在群里。虽然歌声没那么动听,我们明白那是一种爱的表达。
宇晨乖宝宝,你不要嫌弃我们的各种表现,你的事大家压在心头五年了。你走了,该让我们释放了。
想不起来的时候,大家都天南海北各忙各的,想起来了,就要在一起唠叨唠叨。你说你的魅力有多大,这些陌生的,甚至素未谋面的人,因为你而变得亲切熟悉起来。
以前都是告诉大家,你怎样了。现在我们要告诉你,没有宇晨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嘴硬的我们,终究还是舍不得说再见。
宇晨宝贝,我们爱过你,
五年的相伴,你已经成为很多爱心妈妈难以割舍的小精灵。
今天,多少爱心妈妈在群里回忆着你的点点滴滴,
又有多少人在相约着去送你最后一程。
赵宇晨,在这世上生活了3975天,安安静静的,走了。
律师谈虐待罪
作者:邓学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关于这个法条,有几点需要解释。其一,虐待家庭成员导致其重伤、死亡的,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将儿童打死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案例。这是非常不正确的。我前面已经说过,并非所有的殴打都属于虐待。短时间内实施的高强度暴力殴打,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性而非以虐待罪定性。其二,虐待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需要被虐待人自己去法院起诉。而一般的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检察机关去提起公诉的。这个规定显然对被虐待人非常不利。因为被虐待人自己调查取证会非常困难,能力不足,手段不足。其三,被害人没有能力起诉的除外。鹏鹏案中,因为鹏鹏已经是植物人,没有能力自己去法院起诉,所以才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的。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介入,靠鹏鹏个人维权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我的建议是:提高虐待罪的刑期,将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最高刑期提升为无期徒刑。另外,将虐待罪由自诉改为公诉。
同时,我也希望借助这样的一个案件,唤醒全社会都来关注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特别是那些离婚后重组的家庭,少数继母、继父成为虐童的重灾区。对于儿童来说,他们的行动能力、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都非常有限,他们的安全主要靠他们的家人来庇护。可一旦他们的家人向他们伸出魔爪,他们将逃无可逃。事后的法律制裁是必要的,但也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预防,要防止悲剧的发生。这可能是我代理这个案件的最主要理由。
(图片均来源“呼唤鹏鹏”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