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常识很可怕,但常识从哪里来?
2018-05-07
此文首发于2018年5月7日正义网“法律博客”版。
美国独立之父托马斯.潘恩一生的代表作就是一本小册子《常识》。这源于在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国度,常识会非常稀缺。
我国教育当前最大的弊病之一是,不传播常识。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若非自己很有悟性,毕业后很大一部分都没有社会常识。
对于个人,没有常识会造成工作上的低能和生活上的障碍;对于国家,没有常识会造成发展战略的失误和社会公众的撕裂。
前些天,我在微博上提议国民免费医疗遭致大规模谩骂就是例证。我原本以为骂人者都是五毛党和水军,后来发现有人私信谩骂,才知道他们是自发的。我为这些人的无知感到可悲。
他们的说辞其中之一是:律师费先免了吧!自己收着律师费,凭啥医疗要免费?
这种类比看似有理,其实极度缺乏常识。就像有人拿姚明在NBA的收入和官员的薪资收入做比较一样。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律师业是市场化运作,提供服务的主体是个人,属于市场交换范畴。律师不吃财政饭,就是靠提供法律服务自食其力的。如果要求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只会将律师群体都饿死。而医疗是基本民生,涉及政府的公共服务,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如同义务教育,政府不收学杂费,但额外去报培训班要自行付费,两者并行不悖。
当然,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设有法律援助制度。由律师为经济困难又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服务,政府适当的给予律师一些补贴。政府这样做,是为了确保社会正义不因贫穷而倾斜、缺席。但维护社会正义原则上是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责任,而非律师的责任。
私人领域实行市场原则,公共领域或部分社会领域才需要政府干预。法理上,我们只能要求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而不能要求一个无关的人为另一个无关的人免费提供服务。
免费医疗并非要医院自己付费,而是政府用源自纳税人的公共财政买单。本质上是在政府主导下,富人替穷人买单。
在西方国家,反对高福利的往往是中产阶级以上的富人。因为他们感到自己利益受损,所以主张低税率和低福利。但我感觉谩骂我的人,不像是社会的富裕阶层。穷人反对社会福利,让人格外费解。
不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是很多人无知和愚昧的关键。之前私信辱骂我的,都被我直接拉黑了。没想到其中一个人,我稍加说明,却似乎获得了理解。如果他发自真诚,我倒非常后悔当时出言不逊。
没有常识很可怕。没有常识的人往往都有一个特征:教条主义、人云亦云,一知半解并且不知道怎么去观察、思考和辨识。讲课只是划重点,不传授质疑和独立思考的方法;学习只求背诵,不求理解和融会贯通。这样的教学相长,离常识一定会越来越远。
常识需要不断重申,社会需要一批又一批自发的常识传播者。那些私信谩骂我的人,如果我都能耐心加以说明,是否还会有其他人明白其中的道理后转变立场呢?有人努力跟没人努力,结果也许真的会不同。 只是教育失守之后,又有谁有耐心、精力和能力来承接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