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闯卡司机的死因才是关注重点
2017-03-19
此文首发于2017年3月19日正义网“法律博客”版。
日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武侯”发布警情通报,就成都一名司机驾车冲撞交警被制服后死亡事件做出回应。在此之前,部分网友上传了拍摄的现场视频,引发各界对该名司机死亡原因的讨论和关注。
根据网络上流传的三段视频,目前可以还原出的事实是:一辆白色凯迪拉克越野车突然启动并向左加速,越过护栏后撞倒正在执勤的一名交警和两名路人。随后交警拦停该辆轿车,试图制服该名司机。制服过程中,该名司机存在抗拒和挣扎,而交警则使用警棍击打了其后身。一段时间后,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对该名司机进行了急救处理。
由于三段视频并不连续,也不能完整反映整个过程,因此尚看不出该名司机究竟是怎样死亡的。警方的通报是这样描述的:交警在控制过程中,发现该名司机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立即会同赶到的医务人员开展救治,后经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还通报:受伤交警陆某及路人陈某某小腿骨折,正在医院治疗;受伤路人熊某某颅骨骨折,未脱离生命危险,仍在抢救中。
结合网友视频和警方通报,几乎可以确定该名肇事司机涉嫌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故意杀人罪。面对此类严重突发的紧急情况,对肇事者进行及时的制服和控制,不仅是执勤交警的权力,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的执勤交警在制止更进一步的违法犯罪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尽管如此,该名肇事司机此后的突然身亡仍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事实进行调查。
任何国家,任何情况下,公民在警察执法过程中突然死亡都不是一件小事。社会各界都会热切的渴望真相,也有权利知道真相。因为毫无疑问,再疯狂、再凶残的犯罪嫌疑人也有其司法程序权利,有权接受法庭的审判。未经正当的司法程序,没有人可以随意剥夺他的生命。
这么说,绝非是现在就断定或者暗示“警察打死人”。肇事司机怎么死的,还是得拿事实和证据说话。警察曾经用警棍击打司机后身是事实,但这是否超越了“约束”、“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边界尚难定论。更重要的是,根据一般生活经验,这样在后下身的击打并非致命,不足以导致肇事司机的死亡。也即,目前视频中反映的“警察打人”不能被直接曲解为“警察打死人”。虽然警方通报没有解释司机死因,正式的执法视频也未公布,但是现在警方执法都配有执法记录仪,查清事实应该不是难事。
武侯警方在通报中已经承诺将对此案展开进一步调查,并表示将接受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执法过程中出现突发死亡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进行通报。为了避免“自己调查自己”的疑虑重演,当地检察机关应当尽快介入调查,由检察机关组织对肇事司机的死亡鉴定并调取当时的完整执法视频。真相只有一个,真相是对执法者最好的保护,也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最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