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首发于2014年8月1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评论”版。
《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赶赴云南省鲁甸地震灾区采访时,多处地震遇难者家属均反映,“上面”在确认死亡信息后,都会口头规定一个很短的埋葬期限。家属被告知,晚一天埋葬将会扣掉5000元的抚恤金。
地震是大自然最无情的灾难之一。大灾之后能够存活比什么都重要,生命比什么都宝贵。因此,在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两者之间,毫无疑问应该优先抢救生命。但是,如果将“生命至上”、“救人第一”这一信条过于简单化和绝对化,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
抢险救灾中的抢险只是短期应急措施,目的是排除迫在眉睫的危险,将生命、财产从这种危险状态中解救出来。而救灾的涵义更为广泛,还包括漫长的灾后重建。灾后重建绝不仅仅是房屋、学校等单纯的工程建设,还包括人的灾后心理的调适和恢复、破裂的人际纽带的重新缝合。一个因为灾害变得一蹶不振、仇视社会的幸存者,活着跟死去并没有两样。如果说抢险高度依赖现代技术装备,那么救灾还需要能抚平他人心灵创伤的人文关怀。因此,救灾是远比抢险更为艰巨的任务。
对于抢险而言,遇难者遗体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但在救灾过程中,如何处理遇难者遗体却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从医疗卫生的角度出发,遗体当然需要尽快掩埋,而且越快越好。因为这对于避免发生疾病瘟疫等地震次生灾害十分有利。但对遇难者亲属而言,这种罔顾传统和风俗的匆忙掩埋既是对逝者的不敬,也是对生者的无情。从灾难中存活是幸运的,但正经受失去家人和家园的痛楚的他们又是十分不幸的。灾害使他们的精神和心理处于空前孤独、无助甚至绝望的脆弱状态。这时,政府出台任何善后措施都应该小心体谅他们的感受,避免给他们造成再一次的伤害和刺激。
美国政府对“9·11”遇难者遗体的处理方式对我们极具启发意义。面对事件过去两年后仍无法确认的1000多具遗体,政府曾经考虑过采用冰冻、化学等方法进行保存,但是为了将来还能用更新的技术进行再次确认,他们最终决定对所有遗体进行干燥,然后分别放入完全密封、不透明的白色袋子里。在世贸遗址上修建的纪念馆里,至今还保留着这些不知名的遗体。这样做没有其他目的,就是为了表达对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尊敬。
云南鲁甸地方政府的限葬令在出发点上无疑是善意的。但由于相关方案操之过急、操之过粗,已经招致“冷血”的骂名,引发了当地灾民的普遍反感。首先,埋葬的期限是否可以因人而异的适度延长?比如对伤亡较为集中的区域做好重点防控,对于仅有零星伤亡或者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则采取适当措施、延长埋葬期限。其次,是否可以进行更多的柔性劝导和情感抚慰?村民不愿早点下葬,说到底还是内心的剧烈情感伤痛。只要能跟村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相信村民不会一味阻拦。再次,即便逾期埋葬,可否不要跟金钱挂钩?重大灾难之后,家毁人亡,生活本来就十分困顿。此时数量不多的一点抚恤金对他们而言十分珍贵,也是社会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传递的温度和热量。如果动辄拿这点抚恤金说事,非但无助于灾民的灾后重建,而且对政府和社会的形象是莫大的伤害。况且迫使灾民在离别伤痛和金钱损失之间做选择,也是极为不人道的。
云南是我国的地震高发区域,当地政府在抢险上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如何救灾、如何善后、如何应对灾民情绪、如何真正表达对生命的尊重等问题上还需要狠下功夫、认真学习。因为“生命至上”绝不仅仅是看抢救了多少活口,还要看如何对待已经逝去的亡魂。因为在生命的天平上,无论生还是死,他们都具有相同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