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3
“我和同事发现水滴直播的内容可谓是琳琅满目:有妖娆的舞蹈身姿、游乐园的儿童嬉戏、输入密码的特写、养殖场惬意的驴子……”12月12日,女生陈菲菲发布文章《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引起广泛关注。
陈菲菲在文章中称,她在水滴直播中看到健身房的女孩在自拍、看到顾客在收银台钱付款,于是她按照水滴直播的定位,分别前往北京西单附近的素食店、丰台刘家窑一家连锁餐厅、网吧、健身馆,发现直播现场并无任何直播告示及说明,消费者得知自己的一举一动被直播后,有的现场发怒,有的找商家理论,商家则称是水滴直播的责任。
12日下午,北京奇虎网力科技有限公司官微“360智能家”发表回应文章《某92年女生,360智能摄像机为你发了声明》说,360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协议要求商家开通直播时,需要张贴提示贴纸,以告知顾客;部分商家在进行水滴直播时,没有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结尾写道,“92年女生,希望你对这份声明满意。”
澎湃新闻联系到陈菲菲,她直言对于这份声明并不满意,“这是把锅甩给了商家。监控画面就应该被直播出去吗?”针对如何监控并确保商家尽到告知义务等问题,360并未正面回答澎湃新闻。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前资深检察官邓学平说:水滴直播平台无权将责任推给用户,该平台未尽到责任,仅张贴纸张也不能有效提示到每位顾客,对于不知情被直播的人,依然构成侵权;如果商家知情后默许或者为直播提供协助,那么商家和平台构成共同侵权。
饭店、健身房等画面被直播,顾客不知情
“点开一个叫做360摄像机的软件,其中一个板块是水滴直播……你的私密行为会也会通过监控直播出去,在上面,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直播画面。”陈菲菲在文章中称,她通过水滴直播,看到健身房的姑娘自拍,看到顾客在柜台付款,手机支付页面也被直播无遗。
陈菲菲在文章中写道,12月2日开始,她按照水滴直播显示的定位,依次走访了北京多家餐厅、网吧、健身馆,对上述场所用监控摄像头网络直播情况进行调查。文章称其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店员称安置在上述场所的监控摄像头是“360送的,不知道会被直播出去”;还有店主回应称“吃饭有什么隐私?”“你去报警吧”;出现在直播画面中的顾客知道自己已经被直播后,表现出疑惑和愤怒,有一位男顾客直言“这怎么回事啊,这太不像话了,侵犯得一点隐私都没有!”陈菲菲写道,得知被直播后,顾客们均认为商家无权直播,有的顾客找商家理论后,得到答复:“是平台(水滴直播)的责任”。
文章最后,商家告知顾客会关闭直播,在陈菲菲离开之后,她再次点开直播平台,发现这家餐厅依然在进行着直播。
澎湃新闻登陆水滴直播官网,可以在页面上端看到一则2017年5月4日发布的商家设置直播提示的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隐私保护,水滴平台要求在平台开播的商家主动张贴直播提示贴纸。
具体要求为:开通直播的商家需要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张贴提示贴纸以告知顾客,提示贴纸需在画面里明显露出;直播台简介中注明“本店直播已告知顾客”等类似文字。
陈菲菲在文章中称,走访中,上述直播场所都没有张贴告示。同时,陈菲菲追问,“如果贴了告示,商家就可以直播各种监控画面了,只要进屋就算用户默认愿意被直播,那么商家就不用再被用户指责了?”
陈菲菲:不满360答复,360是“甩锅”给商家
对于陈菲菲发表的上述文章,12日下午,北京奇虎王立科技有限公司官微360智能家发表回应文章《某92年女生,360智能摄像机为你发了声明》说,某以92年女生为名义的自媒体采访餐厅、网吧公共场所等,发现有些店主安装360智能摄像机进行直播宣传时,没有对店内消费者尽到足够的提示义务,导致部分消费者产生恐慌。
声明称,360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协议要求商家开通直播时,需要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提示,例如张贴提示贴纸,以告知顾客。一旦发现商家没有设置明显提示,水滴直播将有权切断其直播信号。同时,水滴直播是360智能摄像机的重要功能之一,是默认关闭的,是否开启直播功能,完全取决于购买的商家自主决定。购买360智能摄像机的商家所拍摄的内容必须无任何其本人或他人的个人隐私,并确保拍摄内容健康,不触犯法律。
声明还称,360智能摄像机从未向其他任何商家赠送过,“92年女生称360通过提供免费智能摄像机来推广水滴直播平台,是不确实的”。
声明结尾写道,“92年女生,希望你对这份声明满意。”
陈菲菲对澎湃新闻直言,她对这份声明“不满意”,“360说需要用户自己设置直播,这基本就是甩锅给了商家,而且赠与摄像机一事并不是我们说的,是商家和店员自己说的”。
陈菲菲认为,用户在公共场所出于安防等需求所设置的监控,不等于就可以直播和无限度公开,除非征得所有被直播人的同意,或是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
360公司还告诉澎湃新闻,商家进行直播时,提示贴纸需在画面里明显露出,同时,直播台简介中要注明“本店直播已告知顾客”等类似文字,对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的机主,水滴直播有权强制要求停止直播。
澎湃新闻登陆水滴直播官网发现,不少公共场所如餐厅、面包房、教室等地在进行直播,顾客购物、就餐、学生上课的画面被实时直播,画面中并未见到上述直播告示或贴纸和简介,水滴直播也并未强制停止其直播。
澎湃新闻询问360关于如何对“机主尽到直播告知的义务”进行监督并查验,以及已经查处的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直播的机主数量有多少时,360并未正面回应,只称水滴直播从产品功能设计、内容审核机制、平台运营等多方面确保用户权益不受损害。
律师:商家和平台涉嫌共同侵权
陈菲菲说:“我只是站在用户角度去陈述客观事实,也希望360不是给我回应,而是给用户一个说法,我也想问一下监控画面就应该被直播出去吗?”
对此,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认为,水滴直播平台未尽到平台责任,“张贴提示纸显然是不够的,这不能保证有效提示到每位顾客,因为有些顾客很可能没有注意到贴纸,除非进店前详细告知每一位顾客并征得其同意,否则对于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的人依然构成侵权”。
邓学平认为,互联网直播是一个公共平台,理论上是对全世界开放,因此会对细小的隐私产生放大效应,侵犯隐私导致的伤害也会更深。这决定了商家提示义务必须更重。
“饭店虽然是公众场所,隐私程度较低,但不代表顾客愿意毫不保留地被人直播,让全世界知道自己何时在何地吃了什么,以及让全世界看到自己吃饭的动作、神态等。所以必须取得当事人同意,否则一定是构成侵权的。”邓学平说。
邓学平同时说,商家和平台须对侵权后果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直播,可以找商家或平台维权,要求停止直播或者采取技术措施阻断画面。消费者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行政部门举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消费者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商家进行直播前,360会与直播者签订水滴直播协议。协议显示,将摄像机设为公众摄像机后,所有人都可以观看该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请保证您是资源公开摄像机,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您或他人的个人隐私,您保证所拍摄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明确同意,自行承担因开放摄像机所存在的一切风险及后果,360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上述协议条款,邓学平认为,360与商家的协议,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被侵权仍可以追究平台的责任。
(【澎湃新闻】 记者 宋蒋萱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