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成立20年的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龙集团”),在国内和海外多个区域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然而,其首次进驻长三角城市南京的项目并不尽如人意,城市综合体升龙汇金中心多次因合作方违规销售,陷入投资者维权旋涡。
近日,升龙汇金中心的投资者反映,其在销售方的介绍下,于售楼处购买房屋的物业收益权。但是,销售方负责人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警方拘留,400余户业主1亿元左右的投资款或将“打水漂”。
此外,该销售方负责人在江苏句容代理销售的南京招商国际E城项目,也有100余户业主遭遇“交钱拿不到房”的窘境,涉及金额超过2000万元。综合来看,两处项目涉及金额约1.2亿元。
5月16日,升龙集团南京公司相关负责人周梦玥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投资者遭遇的问题,产生于升龙集团委托的第三方销售公司南京慕特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特斯公司”),升龙集团也是受害者。招商蛇口南京公司品牌负责人王思舒则表示,公司已通过法务走司法诉讼程序。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出现上述问题,开发商在监管层面难辞其咎,在商业地产运营中,应该提前根据运营资历等要求对销售公司进行筛选。
“一套房被卖17次”
升龙汇金中心是由升龙集团投资,南京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位于南京建邺区河西板块。
升龙集团官网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规划三个区,涵盖了2栋高300米5A甲级写字楼、2栋高200米甲级写字楼、1栋高100米精品办公楼、2栋高150米高端公寓、1栋高100米精装公寓等。
近日,维权投资者反映,在升龙汇金中心购买了酒店项目的物业收益权,并与慕特斯公司签订酒店权益转让合同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房屋交给慕特斯公司经营,后者按月支付稳定回报。然而,从今年1月份起,投资者再也没能收到收益金。
记者从投资者提供的材料看到,按照约定,第一年可享受的保底收益比例为10%,第二年为11%,第三年为12%,三年之后可全额退还,若投资者不退出,从第四年开始保底收益为15%。
据江苏公共频道报道,慕特斯公司还将一套房屋的产权和收益权,同时出售给多位投资者,出现“一套房屋卖了17次”的情况。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南京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负责人李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升龙方产权、物权受害业主总计有400多户,除物权业主收到的利息,目前涉及金额1亿元左右。
对此,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认为,慕特斯公司上述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犯罪行为,若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其表示,公众发现商业项目有售后返租模式或者承诺返还收益的行为,应该主动避开。“采取这种模式往往因为开发商资金紧张,投资者最终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事件发酵以后,慕特斯公司被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月16日,记者致电该公司发现,电话已经暂停使用。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双闸派出所了解到,升龙汇金中心投资者反映的情况已经由经侦部门受理,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周梦玥介绍,作为受委托的第三方销售公司,慕特斯公司在购买升龙集团南京公司部分房屋之后,与客户发生交易,而升龙集团南京公司此前对此不知情,也是事件受害者。升龙集团秉承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正在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密切沟通,作出处理。
升龙南京首秀受挫
公开资料显示,升龙集团自1999年创办于福建,现公司总部位于上海陆家嘴。升龙集团的项目开发区域主要在海西板块、中原板块、长三角板块、渤海湾板块以及海外板块,物业涵盖超高层写字楼、都市综合体、高档住宅、五星级酒店等。
2012年11月,升龙集团首进南京,以14.1亿元斩获河西南G45商业地块;2013年7月,升龙集团以30.8亿元摘得河西江心洲G42地王地块;同年9月,升龙集团再落一子,以27.7亿元将河西南G54地块收入囊中。一年之内,连下三城,业内为之侧目。
首进南京的G45商业地块后来被打造成为升龙汇金中心,位于建邺区江东南路与江山大道交会处。可是,南京地产界人士对记者称,升龙汇金中心作为一个城市综合体,口碑不佳,在南京算得上是一个反面案例。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有关升龙汇金中心与慕特斯公司的投诉早在2017年即已经出现。据江苏城市频道报道,购房者在升龙汇金中心购买公寓,开发商承诺引进酒店管理单位,每年给业主支付租金,但是房屋交付之后才发现酒店不能通过消防验收,承诺的装修和租金最终落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一般而言此类物业都是虚拟产权,看似买房,还不如理解为购买理财产品,而房产本身是虚幻的。此类协议的签订,一方面是委托代理公司全权进行销售,另一方面也可能涉及到一次性回笼资金的考虑,或是开发商资金方面压力大的原因所导致。此外,若发生维权事件,销售公司和开发商均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不应该相互推诿。尽管直接责任在于委托管理业务的企业,但开发商也有疏于监管的嫌疑,必要时应该调查是否有违规承诺收益率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慕特斯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在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夏群峰。
上述投资者同时反映,夏群峰名下还有一家公司为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招商局置业公司下属的镇江火炬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代理销售合同,销售南京招商国际E城的房源。不料,在今年3月底,本该房屋交付的时候,售楼处人员却表示无法交房。
对此,记者致电招商蛇口南京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并非开发商不交房,而是购房者的款项没有支付给招商蛇口,公司已通过法务走司法诉讼程序。王思舒介绍,公司此前与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商谈一幢楼整售,但后者未按时缴纳首付款,公司准备收回房屋时发现,同利房地产公司已经向购房者进行销售。
句容市宝华镇人武部张姓部长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招商蛇口方面牵涉的受害业主约有130多户,涉及金额超过2000万元。
“开发商若与销售公司合作,那么房源和钱款应该计算清楚。其中,房源方面一定要明确钱款交付前后的归属。一旦出现纠纷的时候,开发商本身要负责起来,毕竟其简单脱手也不是正确的解决方式,尤其要考虑业主的最终交付房屋或者说租金收益等内容。”严跃进对此置评。
(【中国经营网】 记者 刘颂辉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