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正义一点时间——读《正义不会缺席》
2014-11-09
此文首发于最高检《方圆》杂志2014年11月上旬刊。
西方有两句法谚流传很广。一句是“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另一句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看似相互矛盾的两句话,其实正说明了正义与时间之间的复杂纠葛和对应关系。
当我们谈论正义时,更多的不仅仅是在谈论一个结果,而且还包括获得这个结果的过程。也就是说,正义不仅对应一个时点,而且对应一个时段,正义是时间的果实。然而对某些人而言,恰恰由于时间的稀缺性,正义一旦迟到将变得没有意义甚至产生极其致命的负面影响。比如一个视声誉为生命的人在其有生之年背负骂名,死后才被恢复名誉对其本人就毫无意义。又比如一个因为刑讯逼供而被错误判处死刑的人,即便死后发现真相、宣告无罪,也改变不了冤死的事实。对于上述种种,时间过了,正义却没实现,那么这个迟来的正义对于当事人已经不具有正义的现实效果。
虽然如此,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纠正错误、匡扶正义即便迟到了还是有价值的。这不仅是因为,有总比没有好的现实考量,而且是因为人类自身从价值层面的自我救赎。法律,毫无疑问是为了在此岸实现具体的正义。宗教则多是在此岸无法实现正义的情况下,寄望于彼岸的弥补。所谓基督教的末日审判和佛教的轮回报应,就是用延伸的抽象正义来抚平当下的非正义感受。在此意义上,“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更多的是一种超验的自然法信仰,是一种抽象的终极的正义。这种正义与其说关乎某个当事人,还不如说关乎全人类。
刘桂明先生的《正义不会缺席》一书显然指的是后一种正义。即作为信仰的抽象的、终极的正义。然而支撑刘先生这一信仰或者论断的却并非高深莫测的哲学理论或者超验宗教,而是发生于、发展于脚下这片热土的真实事件,或大或小,或热或冷。刘先生用他敏锐的眼光、独特的视角和朴实的语言细心的观察着这一切,然后用法律人的严谨娓娓道来,让人摆脱人云亦云的陈见,去洞悉事情的真正本质。
《正义不会缺席》由一百多篇短小精悍的文章结集而成。全书按照内容共分为七个部分,每个部分的标题都恰如其分的描述了正义的一个侧影。不妨列举一下:“正义是一种表态:法律的追问”、“正义是一种表白:律师的思索”、“正义是一种表述:法律的困境”、“正义是一种表现:律师的境界”、“正义是一种表情:青春的救赎”、“正义是一种表达:错案的防范”、“正义是一种表象:封面的解读”。
跟一般的时评集不同的是,这本书选取的基本上都是法律事件或者是对事件的法律解读;跟一般法律杂文集不同的是,这本书除了关注“制度”、“文化”这些大问题,还关注律师执业、错案防范这些中观层面的问题。而且作者的文章标题大多以提问的形式。这当然并非作者不知道问题的答案,纵览全文,即可知道作者自有定见。而这些提问无疑是在启发人们的思维、给人们设定思考问题的角度。正如作者在《提问是媒体人的天职》一文中所说,“我们的问既是问题,也是问询,更是问责。通过我们的问,民主的规则与程序更趋合理,民生的保障与救济更趋完善,权利的行使与表达更趋到位,法治的精神与信仰更趋深入人心”。
作为评论性文章,作者的理性和睿智是显而易见的。激情四溢的评论固然能够扣人心弦,但逻辑清晰、说理透彻的文章才能给人以教益。比如在《邓玉娇案件的逻辑推理》一文中,作者从情理、道理和法理三个方面,层层递进的论证了邓玉娇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在《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说话》一文中提出,“法律是因为`坏人'而制定的,律师是因为`坏人'而需要的。律师为`坏人'说话,不是为他的`坏'说话,而是为他这个`人'而辩护”。又比如在《我们应当如何理解“疑罪从无”原则》一文中提出,“疑罪从无”司法原则,不仅仅是一种为了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而且还是一种折射我们在关注保护社会之外,能否接受事关每一位公民人权保障尤其是彰显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有利被告”的思想生命力。文中还有不少类似的句子,诙谐幽默,发人深省。比如“一个`限'字让我想到了宪法之`宪'。其实,这个`宪'字何尝不是`限'字之升华呢”。
对律师这个群体的关注,是该书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不仅是因为作者曾经担任过《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和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而是因为他深刻的认知到,律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律师备受打击、执业艰难,绝非法治之幸、民众之福。正因为如此,他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始终给以密切的关注,积极地为律师行业的发展鼓与呼。在《律师业的冬天来了吗》一文中,他在剖析律师发展面临的困境的同时,鼓励大家做好准备、应对挑战;在大家都在呼吁律协要为律师说话的时候,本书作者却在思考“律师协会要如何帮律师说话”;作者还呼吁国家设立“律师节”,积极推动律师文化的构建。面对有人对作者“偏爱”律师的不满,作者辩解道“君不见法庭之上法官、检察官皆为官身,独律师为布衣之身?一个以公权力为依托气势如虹,一个以大道理、小道理为依托战战兢兢,强弱之比,何其昭然!为了扶弱抑强,让律师占一点便宜又何妨”?刘先生的这些话可谓直接了当、势大力沉!
言及正义这样的话题,既可以是罗尔斯《正义论》那样的鸿篇巨制,也可以是《正义不会缺席》这样的细小入微。实际上,没有具体的正义,哪来的抽象正义?没有个案的正义,哪有司法的正义?在这片土地上,既然追逐一个看得见的个案正义尚且常常需要迂回周折,那么对于终极的社会正义或者制度正义,我们不妨遵奉正义不会缺席的信条,给正义一点时间,让它在时间的隧道里多飞一会儿。聊以自慰有时不单单是一种借口,而更是一种负重前行的智慧。正如作者所言,“正义既有可能远在天边,也有可能近在眼前”。守望正义,有时候需要的不过是一点耐心和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