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首发于《法学家茶座》2014年第1期。
何家弘教授是我国刑事证据法学领域的权威,也是法学理论界的文学大家,创作的一系列犯罪悬疑和侦探推理小学都赢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与时下流行的法律与文学运动研究文学作品中的法律问题或者以法律的视角审视文学作品不同,何教授身体力行,直接从事文学创作,不仅架起了法学和文学之间的桥梁,而且改写了法学和文学之间的疆界。
何教授曾多次表示,从事文学创作纯属为了圆自己幼时的文学梦。不过,仔细研读何教授的法学著作和文学作品,可以发现其文学创作始终未能脱离他的法学理想,甚至可以说其文学创作某种意义上正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他的法学理想。法学理想之所以要采用文学的表达方式,一方面是因为法学是一门现实的学科,不能太过脱离实际,而文学则可以在想象的天空中自由翱翔;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学的逻辑理性承载不了法律现实中的悲欢离合和人生百味。正因为如此,阅读何老师的小说不仅需要文学的视角,更需要法律的视角。
《无罪贪官》就是这样一本以小说形式表达何教授反腐理想的作品。故事内容并不复杂,人物也不算多。但由于作者善于设置悬念、切换镜头,使得情节进展跌宕起伏,十分耐读。故事以达圣公司总工程师佟文阁遭遇的一起离奇强奸案开始。随着何教授一系列小说中的同一位主人公——洪钧律师的不断调查,案件真相逐渐得以还原。原来,佟文阁发现公司主打产品达圣健脑液会大大降低人脑对某些病毒的防御能力,并且会增大患失忆症和老年痴呆症的风险后,向达圣公司创办人和董事长孟济黎做了汇报。唯利是图的孟济黎不愿意将真相公之于众,便设下圈套诬告佟文阁强奸,并偷偷下毒导致佟文阁失去了记忆。孰料佟文阁提前将真相写成一封信并通过缩微技术襄缀在一幅祖传名画上。孟济黎费尽心机想要得到这幅名画,先是以高价利诱佟文阁的妻子,未果后又以美男计诱骗绑架佟文阁的女儿佟琳。危急关头,洪钧进入达圣公司成功解救了佟琳并诱使孟济黎说出了事实真相。律师洪钧的调查过程一波三折、疑窦丛生,遭遇过色诱、恐吓、陷害甚至被收容审查,但是他的正直、睿智和对真相的执着,最终还是帮助佟文阁洗清了冤情。
然而案件真相的澄清并非故事的结束,甚至也并非故事的高潮。律师洪钧的侦查推理能力和调查案件的波折经历虽然是小说的主线,但却并非作者想要表达的主旨。因为既然书名是“无罪贪官”,那么官员似乎才应是故事的主角。的确,佟文阁案件的发展始终都有权力运作的影子。只是“贪官”在小说中并不显山露水,而是隐没在孟济黎一系列的阴谋背后。唯一高调出场的公安局局长吴风浪,正是收容审查洪钧的主谋。故事结尾,吴风浪被杀人灭口,是唯一一个显形并交代结局的贪官。这似乎印证了中国官场几千年来的一个铁律,枪打出头鸟,闷声才能发大财。然而因为没有被发现或者虽然被发现,但迫于权势未被查处的“无罪贪官”似乎也不是小说的主人公。当洪钧时隔十七年再度来到圣国市时,他发现现今的圣国已然成为名副其实的廉洁模范城市。该市已经实行了真正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所有的干部选任都要公开听证,所有的人事任免及重要会议都电视直播,所有的政府公款花费一律公开。在普遍而彻底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下,圣国市每年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都是个位数,而且都是小案件。圣国市之所以率先实现了“天下无贪”,其奥秘竟然在于一场人为制造“无罪贪官”的重大改革。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道理每个人都懂。但如何让阳光照进权力的黑箱却需要极大的智慧和勇气。小说并未详细描述圣国市是如何摆脱贪腐的困境并走向清廉的,但何教授近年来的一系列主张却让答案不言自明。何教授2008年初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一个怪梦:大赦天下贪官》,首次提出了以大赦贪官为积存的腐败解套的观点。随后,何教授通过撰文、访谈、演讲甚至电视辩论的方式系统阐述了他的“反腐次佳路径”。归结起来,何教授的观点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将所有贪官都绳之以法是理想状态,但在当下中国很难实现。腐败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与其让一些掌权者暗赦贪官,不如光明正大的实行特赦;其二,反腐必须要以有序的方式进行,革命的改朝换代的方式或者运动的方式不仅需要付出沉重的社会代价,而且没办法根治腐败,也没办法预防未来的腐败;其三,凡是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全部家庭财产而且不再犯贪腐之罪的官员,其申报财产就被视为合法财产,不被追查。未如实申报或者在申报后再犯新罪者将被严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四,严惩不如严查,严查不如严防。与其把精力放在查处过去的腐败,不如消化过去的“腐败呆账”,严查今天和未来的腐败;其五,为了平衡大赦贪官损及的社会正义,可以同步特赦偷税漏税,减免个人所得税;其六,对国家分散的反腐力量进行整合,设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集中统一的反腐败机构,对特赦之后新发生的腐败现象严加查处。或许小说中的圣国市正是因为兑现了何教授的上述主张,才成功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并进而彻底解决贪腐问题的吧。
反腐是我们时代最迫切的问题之一。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一番“当前反腐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讲话原本是出于无奈,但却因为显示了当权者的清醒而受到社会的好评。腐败的严峻形势告诉我们当前的反腐思路和反腐体制是存在缺陷的。思想教育和党风建设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却并非治本之策。正如何教授在本书题记中所说:“你是个贪官,但非十恶不赦之人”。因为“贪官未必比我更坏”,他们在生活中也许都是很好的人。记得列夫·托尔斯泰在《复活》一书中说过一句名言:“生活中他们原本都是好人,只是到手的权力驱使他们作恶”。因此,从人性的层面去咒骂贪官是没有意义的。贪官之所以贪大概主要不是因为他们“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因为参与改造他们世界观的不仅有党组织和党章,还有人的正常欲念和社会的现实诱惑。与灌输不想贪的思想教育和党风建设相比,构建不能贪和不敢贪的制度环境更符合人性,也更为可靠持久。笔者以为当前的反腐体制缺陷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制度设计缺乏清晰的人性认知。制度设计者总是相信组织胜过相信个人,然而组织依靠个人才能运转,组织的意志说到底还是个人的意志。举个例子。我们现在的宪法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而非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实法院的审判权说到底还是依靠法官来行使,差异仅在于只有院长能够代表法院。一方面不信任单个的法官,另一方面却又相信大权在握的院长。殊不知,在行使权力时院长并不比单个的法官更加可靠。甚者正因为院长大权在握,所以滥用权力的几率更高、腐败更难查处。现在社会上经常说的“一把手监督难题”其实正是这种不信任个人,只信任组织,从而将所有的重要权力都集中在组织的代表者一人身上的产物,究其根源则是因为在制度设计时缺乏逻辑一致的人性认知。
其二,权力运行封闭导致反腐信息匮乏。权钱交易、权权交易都是在暗地里运作,不易被外界察觉。加之交易参与者往往都是利益共同体,强化了他们对信息的封锁。当权力封闭运行时,社会监督无从入手,腐败现象殊难发现。正因为如此,信息的黑洞极大地助长和保护了腐败行为。腐败问题本质上是信息问题,也即反腐败机构和腐败分子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甚至信息匮乏问题。可以说,我国目前的反腐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信息不公开、资讯流通不自由造成的。
其三,反腐机构叠床架屋难以形成合力。表面看起来,中国的反腐机构渗透到每个单位和每个角落,但实际上发挥的作用却非常有限。以近日刚刚落马的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为例,他的腐败行为能被中纪委查处,却不能被离他最近的南京市纪委查处。原因很简单,南京市纪委书记的职务比市长低,自然没资格查处市长。每个单位都有名义上的派驻纪检组,但纪检组的成员却由单位一把手任命,要接受一把手的领导,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国家的反腐力量被人为分割成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内反腐和检察机关的法律反腐两个部分,不仅造成诸多重复劳动,而且极大的降低了反腐威力。愈演愈烈的二奶反腐甚至表明二奶已经成为反腐的生力军,这让国家成建制的反腐机构处境尴尬。寄希望于“内部分裂”的二奶反腐将当前反腐体制的软弱无力暴露无遗。
腐败重重,问题重重。然而要做到何教授的“大赦贪官”却必须要回归“实事求是”的基本路线。然而正如邓小平所说“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其实在反腐败的问题上,我们也许缺的就是正视现实、实事求是的勇气。反腐光靠打老虎、捉苍蝇是远远不够的。历史上依靠严刑峻法反腐的事例很多,但都未能阻止官员们“前腐后继”。当今世界上大凡清廉度较高的国家,都不是靠反腐反出来的,而是靠包括官员财产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机制预防出来的。大赦贪官绝非目的,也并非最理想的选择。在当前腐败已经形成固化利益格局的情况下,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必将招致激烈反对,条件永难成熟。与其在腐败的怪圈里打转、沉陷,不如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采取非常手段,通过赦免过去的贪腐换取官员支持财产公开,从而预防未来的腐败。政治是一门妥协的艺术,政治家必须要在现实条件的约束下,站在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理性、务实的选择。
文末,与何教授同问的是:那个清廉的“圣国”究竟离我们有多远?何教授可以在小说中演绎他的梦想,但中国梦却不能只在小说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