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首发于2013年7月10日《法制日报》“思想部落”版。
小说《诉讼》(又译为《审判》)被广泛认为是卡夫卡的代表作之一。卡夫卡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被誉为现代派表现主义文学的宗师。在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作家中,卡夫卡是少数获得过法学博士学位的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法学专业出身的文豪却借助小说《诉讼》为读者描述了一幅恐怖的司法图景。
如书名所提示的那样,小说以银行高级职员约瑟夫·K涉入的一宗诉讼案件为主线。作者在开篇第一句就为全书故事情节的开展设下了基调:“一定是有人对约瑟夫·K进行了诬陷,因为他没有做过什么坏事,却在一天早晨被捕了”。在宣布逮捕时,既无人表明身份,也无人说明理由。预审法官的第一次讯问就搞错了约瑟夫·K的身份,并且仅仅只提了一个问题。分成左右两边站立的听众都佩戴着同一种徽章,显示他们属于同一个集团。仅仅经历过一次审讯,约瑟夫·K就在他三十一岁生日前夕被押到一个乱石岗,并在那里被处决。同样没有人表明身份和理由,约瑟夫·K至死都不知道自己触犯了什么罪行。
约瑟夫·K的诉讼遭遇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了他面对的司法制度的野蛮和丑恶。因为按照法律,诉讼过程是不公开的。包括起诉书、判决书在内的审判文件是不允许被告人或辩护人看到的。人们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哪些罪名,只有在审讯的过程中才能猜出法院指控的内容和指控的缘由。然而,一旦法官在审讯过程中没有提问,那么就无从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护了。约瑟夫·K曾经想要草拟一份抗辩书,却发现这几乎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因为他面对未知的罪名,不知为何受控。他不得不回忆自己一生的经历,甚至细枝末节和琐碎事件都不放过,从各个角度来进行反省和检查。然而即使如此,他也无法确认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触犯了法律。
在这样的司法制度下,奢谈自由、安全和尊严无疑都是绝大的讽刺。偏偏故事的主人公约瑟夫·K是一个充满正义,拒绝向法官行贿,也拒绝向律师屈膝的人。正直、善良、对公义始终抱有期待的约瑟夫·K虽然死了,但那个无处不在、无法接近而又无从逃避的法庭却在持续运转。现实和希望、可能和必然错综复杂地交糅在一起,而这一切又都被一个无形的机构所掌控。规则无处不在,但却难以捉摸。审判密不透风,但又无从抗拒。卡夫卡的《诉讼》如同奥威尔的《一九八四》,给读者留下的是无尽的恐怖和荒诞。
《诉讼》发表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美国法学家博西格诺将书中“法律之门”的故事作为导引来探讨法律的本质。我国也有法学教授曾撰文探讨《诉讼》与司法惯性的关系,还有人从小说中抽象出了一种“模糊判决法则”。当然,对《诉讼》的解读远远超出了法学领域。有人从语言学的角度,认为那个不可知的法庭代表着文本最终的不可解释性。还有人认为小说中的法庭代表上帝,法庭的审判实质上是上帝对人的审判。《诉讼》的真实寓意也许只有卡夫卡本人才知道了。卡夫卡生前的最后一位情人朵拉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如此写道:
“……的确,没有人能够通过阅读理解他。除非你自己认识他,否则你就不可能理解卡夫卡,甚至都不可能对他获得一个模糊的理解。所有试图理解他的努力都是徒劳的,除非他允许你看着他的眼睛,或是握着他的手……”
《诉讼》的真实寓意我们也许可以不去深究,但小说中的诉讼场景曾不同程度地在一些国家成为现实却不得不令人警醒。荒诞和现实往往一线之间,乌托邦的地下也许布满暗道。人性之中蕴藏着摧残自身的力量,人类至今蒙受的最大苦难并非来自大自然的外力,而恰恰是我们自身的画地为牢。正如韦伯在《学术与政治》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不仅需要“信念伦理”,更需要“责任伦理”。“信念伦理”不问后果,它唯一的要求就是“盯住信念之火,不要让它熄灭”。而“责任伦理”则要求我们认识并理解自己所选择的信念,敢于为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在《诉讼》中,法院神父认为法律的尊严不容怀疑,人们只需把一切都当作必然的予以接受,可约瑟夫·K却坚信谎言不可能成为普遍准则。如果说神父对法律的信仰仅仅只是一种“信念伦理”的话,那么约瑟夫·K对法律的怀疑就体现出了更多的“责任伦理”。在这个充满冲突和陷阱的世界里,“信念伦理”已经被轻率、武断地强调了过多。而事实上,“责任伦理”科学理性、务实负责的态度应该在行动的领域里具有更多的优先性。
社会需要一双双冷峻的眼睛,盯防在权力和人性的耦合过程中产生不受控制的疯狂。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不能仅止于关心“本案”和“本案当事人”,还要有法律灵魂和法律思维。正义不能是一个抽空了内涵的外壳,审判也不能是对照法律条文进行的表演。只有在饱含热爱的同时保持足够的警惕和清醒,不轻易选择成为社会的局外旁观者,我们才能摆脱约瑟夫·K的命运。正如那“法庭”并非一人可以建造,摆脱“法庭”的掌控也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