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与内省--《正义思考的轨迹》读后
2008-06-18
此文首发于《清风苑》2008年第6期。
季卫东先生是一位热衷于中国法治化进程和中国宪政转型的法理学者。我初次接触季先生的文字,是他的一本在国内广为流传的《宪政新论》。我当时就被作者渊博的学识和开阔的视野所折服,之后便陆续阅读了他的更多著作。法律出版社去年将季卫东先生这些年来在国内发表的各种零散文字结集出版,得到一个五卷本的法学系列文集:《宪政的理念》、《法治构图》、《正义思考的轨迹》、《制度、规范以及实践》、《秩序与混沌的临界》,集中反映了季卫东先生这些年来的心路轨迹和思考成果。
作为这个系列中的一本,《正义思考的轨迹》一书分为两辑:第一辑是人物与学说,主要是评介国内外的法学名家的一些著作和思想。第二辑是法学前沿的景观,主要是评介国外法学尤其是国外法社会学的最新进展。本书的文章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各自成篇,相互关联不大,但细细究来,却发现这些零散的文章背后都有一条清晰的主线,那就是:用社会学的视角去研究法律并在中国法治现代化转型的背景中去考察相关的法学理论。
阅读该书,会经常碰到一个名词:程序。他认为,中国法治转型的关键是实现人际交涉的程序化。其实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立法只是最基本也是最简单的一步。一个国家法治落后最重要的不是因为这个国家立法太少,而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换言之,如何将纸面上的法律转变为实际生活中的法律,是法治化转型的关键。对于中国而言,法律秩序只是中国社会秩序中的一个方面,甚至不是最主要的方面。经常的情况是,法律必须夹杂甚至委身于关系和人情的秩序体系中才能生存。关系秩序和人情秩序最本质的特征便是程序的非刚性甚至程序的缺失。我们可以想象,寻关系往往走的是后门,攀人情往往走的是捷径和小道。这些都是违背程序或者不讲程序的。法治作为一种规则之治,要求在运用规则的过程中排除人情关系因素,实现规则的独立运行。因此,中国要实现法治就必须强化程序的力量,以程序确保规则的运行不受歪曲和干扰。
阅读完《正义思考的轨迹》一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本书既有非常前沿的法律视野,又有非常强烈的现实关照。由于季卫东先生熟练掌握中、英、日三种语言,能够游刃有余的在该三种文献资料中穿梭,因此本书对国际法学前沿问题的洞察和把握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同时,本书的每篇文章都有非常明确的中国问题指向和中国现实关怀。比如在介绍美国的“关系法学”时,作者就着重分析了其与中国传统中“关系本位”的法律秩序的区别;在介绍西方的后现代主义法学时,仍不忘思考中国法治现代化转型如何与后现代法学思潮进行对接。
作为一个体制外的华人学者,季卫东先生一方面对中国国情有着切身的认知,另一方面又置身于异域的法治体验之中,因此其对中国法治进程的理论言说具有不可替代的独到性。这些风格各异、长短不齐的文章充分体现出了一个海外游子对祖国法治进程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对我们这些法律实务界的人士尤其具有特别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