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赴绍兴为一起组织卖淫案出庭辩护
2019-04-02
今天上午,邓学平律师在绍兴市上虞区法院为一起被控组织卖淫罪案当事人辩护。本案共有17名被告同庭受审,邓律师的当事人排名第三,预计庭审会持续数天。
长期以来,以金钱为媒介的口淫、手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并无定论,实践中争议很大。2017年“两高”解释继续回避了这一争议,导致各地标准不一。
公安部曾将口淫、手淫等行为界定为“卖淫嫖娼”。但这仅是针对治安处罚而言的,并非针对刑事定罪。公安部文件并非司法解释,公安部也无权单独制定司法解释。2000年浙江省公检法内部曾发文,明确此类行为不应定罪。
今天上午三个小时,法庭仅仅完成了对三名被告的发问。法庭发问是非常强大的辩护手段,有水平的律师紧紧围绕核心争议事实进行层层推进、抽丝剥茧的盘问,并能将当事人回答直接作为法庭辩论的根据。低水平的发问则缺乏目的性和针对性,离题、冗长、无意义。
中国纠问式的庭审环境,证人出庭率低,被告人当庭供述采信率低。这导致很多律师缺乏操练,不知道如何在法庭上发问。发问是律师业务水平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