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连云港版“药神案”被告林永祥:从未害人,初衷是为了救人
2019-12-25
“我从来没有把这件事当生意做,初衷是为了救人。”被称为连云港版“药神案”的案件被告人林永祥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因销售“假药”被判刑的林永祥,随着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出台并正式实施,如今已被保取候审,等待法律最终的宣判。
2011年至2014年7月,林永祥等人通过不同渠道购进大批印度生产的无进口批文的“吉非替尼”、“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等抗癌药,在国内销售,销售金额从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人民币不等。
直到2018年8月3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永祥等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从来没有伤害人,我做这些事情也没想赚钱,只想帮助一些贫穷的患者”。 林永祥告诉健康记者。
“一审判决时我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四年多,但为了清白,我坚持上诉”。这是邓学平成为林永祥的辩护律师时,林永祥的自我陈述。邓学平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这个案子中,没有一例不良反应,没有接到过任何投诉。
2019年5月20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邓学平等律师均进行了无罪辩护。庭审持续到下午5点,法院表示择期宣判。
2019年12月1日,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再把未经批准进口药品列为假药。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予处罚。
最新的《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后的第四天,12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被称为连云港版“药神案”的被告人林永祥等取保候审。
这一天,林永祥等了5年。“我们始终坚持为林永祥做无罪辩护。”邓学平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但是最终将如何判决尚且没有答案,现在只能等最后的判决结果。
“如果这次的判决结果依然没有判我无罪的话,我会继续申诉。”林永祥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健康时报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健康时报】 记者 王艾冰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