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向内蒙古食药监局申请公开鸿茅药酒再注册为非处方药的依据
2018-04-17
今日,邓学平律师分别通过书面及官方网站,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包括:1.许可及核准鸿茅药酒再注册为甲类非处方药的依据;2.对鸿茅药酒药品质量及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申请上述信息公开是为保障公众健康权和知情权。目前公众的质疑,不能代替政府的权威判断。最终鸿茅药酒质量、功效如何,仍取决于政府的认定。邓律师希望监管部门发出权威的声音,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疑虑。
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澎湃新闻、财新网、新法制报、第一财经、扬子晚报、经济观察网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媒体分别采访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