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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药神”林永祥销售假药案

2013年初,林永祥与一印度人约定,由林在香港为其帮忙中转印度仿制版“易瑞沙”、“格列卫”等抗癌药品。2018年8月3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药品无进口批文为由认定林永祥犯销售假药罪。一审宣判后,林永祥不服上诉。这起案件因其背后价值数千万元的印度仿制抗癌药、成千上万的癌症患者,以及电影《我不是药神》的余波,触发各界的神经。邓学平律师作为该案第一被告人林永祥的二审辩护律师,他认为林永祥没有销售行为,在生命健康权与药品管理秩序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并为林作了无罪辩护。
  • 【界面新闻】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15名被告人一审最高获刑6年半
    备受关注的连云港“药神”案迎来二审。2019年5月20日上午,林永祥等人销售假药案二审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近7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在5月20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均进行了无罪辩护。邓学平律师表示,涉案药品未经法律许可进入国内,确实对国家药品管理秩序造成影响,但没有造成其他危害行为,建议用其他方式处罚。邓学平解释,“这并不是说要一味追求刑事责任,或者说放任不管,而是通过行政监管、处罚等更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置。”
  • 【北京青年报】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 律师作无罪辩护
    备受关注的江苏连云港“药神案”迎来二审。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2019年5月20日上午,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二审开庭。此前的一审中,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1人被判处缓刑,3人免于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中有6个人对一审宣判结果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今天的庭审中,辩护律师均进行了无罪辩护。
  • 【纵相新闻】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律师:希望推动"救命药"的法律认定
    今天(5月20日)上午9时30分,由代购、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物引发的销售假药案——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国家有能力平衡药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药品管理秩序。"葛绍山和邓学平都表示,在"仿制药"的药效和价格的优势下,国家完全可以从制度层面上提供支持,打通仿制药进入国内的渠道。邓学平说:"我们也关注到,近年来,类似案件爆发的频率依然很高,因此连云港这起案件的审判,不仅仅是个案的终结,而是对类似案件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新京报】连云港“药神”案20日二审开庭 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18年8月31日消息,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一人被判处缓刑,三人免于刑事处罚。今日,葛绍山律师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称,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人中6个人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他和邓学平作为该案“第一被告”林永祥的辩护律师,将为其作无罪辩护,“跟陆勇案一样,林永祥没有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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