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邓学平法律思想网

“连云港药神”林永祥销售假药案

2013年初,林永祥与一印度人约定,由林在香港为其帮忙中转印度仿制版“易瑞沙”、“格列卫”等抗癌药品。2018年8月3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药品无进口批文为由认定林永祥犯销售假药罪。一审宣判后,林永祥不服上诉。这起案件因其背后价值数千万元的印度仿制抗癌药、成千上万的癌症患者,以及电影《我不是药神》的余波,触发各界的神经。邓学平律师作为该案第一被告人林永祥的二审辩护律师,他认为林永祥没有销售行为,在生命健康权与药品管理秩序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并为林作了无罪辩护。
  • 【界面新闻】连云港“药神”案将于5月20日二审开庭,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2018年8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神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15名被告人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处11名被告人3年9个月到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5月20日,该案二审即将开庭。备受关注的连云港“药神案”即将迎来二审。界面新闻获悉,2019年5月20日上午,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二审将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林永祥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对界面新闻表示,二审将继续采取无罪辩护。他表示,林永祥在香港拥有合法的医药进口公司,其主要在香港帮助中转和兑换货币,不构成销售行为。
  • 【纵相新闻】连云港“药神”案5月20日二审开庭,律师:坚定做无罪辩护
    “经过法院这边沟通,开庭时间确定为下周一。”今天(14日)上午,饱受争议的连云港版“我不是药神”案二审开庭时间正式确认,作为该案“第一被告”辩护律师的葛绍山和邓学平分别在电话中向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他们表示,将会坚定地做无罪辩护。
  • 【澎湃新闻】连云港“药神”案初定5月22日二审开庭,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受争议的连云港版“我不是药神”案有了最新进展。5月13日,澎湃新闻从该案一名辩护律师邓学平处获悉,这起由代购、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物引发的销售假药案,目前初步确定将在5月22日二审开庭。邓学平律师称, 他将与葛绍山律师一起对林永祥作无罪辩护。
  • 【媒体人沈彬】药商因进仿制药获刑:维护病人健康权应是问题核心|新京报快评
    处理仿制药的案件,还得回归逻辑的起点,回归维护病人健康权的核心,细细分清普通违法和犯罪、重罪与轻罪的边界。进口有疗效的外国仿制药和进口纯粹的假药,应该区别对待,不能放在统一的一个“假药”的帽子下面。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018 邓学平法律思想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18020744号-1